• 005291492/2017-00023
  • 荥阳市水务局
  • 公报公示
  • 2017-03-02
  • 2017-03-02
荥阳市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荥阳市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特向社会公开2016年度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一、工作概述

根据荥阳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努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建立工作机构,加强领导

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配相关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

(二)部署工作任务,促进落实

2016年我局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组织安排,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一一分解落实,整理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一是编制了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就如何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稳妥办理好依申请公开和规范标题及分类等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二是及时、准确地公开和维护组织机构、动态信息、政务服务等栏目信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进一步清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使人民群众更好的行使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

(三)建立工作制度,提升质量。

我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和实施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并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在具体工作中,对公开的主体和对象、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时限、权利和义务、监督办法和责任制度等方面也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准确把握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坚持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一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重视,在全局范围内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增强了全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2016年全年通过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信息数量147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16条;综合政务信息127条,内容涉及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领导活动、重要会议、通知公告、水利业务、项目进展、日常工作动态等;办事指南更新信息4条。通过荥阳市政府门户网站、荥阳网、手机报、荥阳信息、荥阳政府工作快报及荥阳水务等共公开动态信息38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2件,我局根据公开信息相关规定认真回复,确保了群众申请公开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开展过程中经验不足,导致工作较为被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同时各职能部门在信息的流通、收集和汇总方面存在滞后和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工作的完善和延伸。

二是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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