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185/2026-00050
  •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通知
  • 2026-04-23
  • 2026-04-23
关于做好2026年度荥阳市就业见习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群体的就业工作,根据《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5]3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度荥阳市就业见习单位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认定满2年的就业见习单位。

二、评估内容

(一)单位经营与管理情况。检查单位是否持续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确保见习人员在安全、合规的环境中开展见习。

(二)见习工作开展情况。查看见习方案制定与执行、见习人员组织管理、基本生活费发放记录、人身意外保险办理情况,核实是否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三)见习岗位与人员情况。确认见习岗位开发数量、质量及匹配情况,统计见习人员接收数量、留用率,评估见习岗位对青年就业能力提升的实际效果。

(四)遵守法规与诚信情况。审查是否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是否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确保见习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三、评估标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1、连续12个月未开展见习活动的。

2、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影响见习工作正常开展的。

3、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的。

4、拒不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指导或监管的。

5、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年度组织见习人数占其见习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0%的。

四、评估流程

(一)提交材料。填报《就业见习单位评估申请表》(附件)、自查自评报告、社会信用报告,加盖公章后形成电子版扫描件,于2026 年 4 月 30 日前发送至邮箱:xyzhijie@126.com。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评估并按不合格处理。

(二)组织评估。市人社局通过材料初审、电话抽查、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评估,依据《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确定结果。

(三)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在荥阳市政务服务网公示 5 个工作日后发文公布。合格单位可继续开展见习并享受政策支持;不合格单位取消见习单位资格。

五、工作要求

就业见习工作对促进青年就业具有重要意义,请各见习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及时、如实、完整地准备评估材料。如有疑问,请联系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科(506室),联系人:姚老师,联系方式:60253757。

附件:荥阳市就业见习单位评估申请表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