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荥阳市河阴书画院等社会组织(名单附后)连续两年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上述社会组织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对上述社会组织实施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公告之日起,上述社会组织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
荥阳市民政局
2026年6月1日
被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4家)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荥阳市河阴书画院 |
| 2 | 荥阳市贝硕幼儿园 |
| 3 | 荥阳市京城办国华幼儿园 |
| 4 | 荥阳市索河办婴之杰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