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荥阳市骏明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经注销,且至今未申请办理注销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依法注销荥阳市骏明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未缴回的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同时废止。
自注销公告之日起,该公司不再具备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资格,其所从事人力资源经营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公司自负。
附件:1家注销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公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