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荥阳市聚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9家社会组织(名单附后)连续多年未参加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或《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2005年第27号令)第十条或《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等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荥阳市聚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上述社会组织对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上述社会组织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健 宋礼永
电 话:0371-6467415
地 址:荥阳市康泰路31号荥阳市民政局207室
2026年8月24日
拟撤销登记的荥阳市电子计算机学校等社会组织名单
| 序号 | 名称 |
| 1 | 荥阳市聚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 2 | 荥阳市第三高级中学 |
| 3 | 荥阳市计算机协会 |
| 4 | 荥阳市药学会 |
| 5 | 荥阳市益民养猪专业技术研究会 |
| 6 | 荥阳市汜水镇中药材种植协会 |
| 7 | 荥阳市汜水镇优质粮种植协会 |
| 8 | 荥阳市汜水镇清静沟村绿源花木协会 |
| 9 | 荥阳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