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荥阳市燃气专班扎实推进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持续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燃气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1起燃气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以警示全市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和燃气用户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1.26”瓶装液化石油气黑窝点案
1.基本案情
2026年1月26日,市燃气专班联合市城建局、崔庙镇政府执法人员、崔庙镇派出所民警,在崔庙镇索坡村查处一处瓶装燃气“黑窝点”,现场查获50KG液化石油气重瓶13只、15KG液化石油气空瓶2只、导气管一根。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和《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禁止个人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规定。
2.处罚情况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李某星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非法所得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