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荥阳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2018年10月-11月,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各食药所初评合格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其中20家食品经营单位符合标准,拟命名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
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顺序),请予以监督。
公示期限: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
监督电话:0371-64677993
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