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
听证会公告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城市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的部署,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荥阳市2014年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计划于2019年7月12日 9:00 时举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内容是荥阳市城区、贾峪镇片区、广武镇片区、高村乡片区、王村镇镇区、汜水镇镇区、高山镇镇区、刘河镇镇区、崔庙镇镇区的级别及基准地价,听证事项为我市基准地价更新的背景、依据和必要性等。
二、申请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荥阳市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我市土地市场建设或基准地价相关情况,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三、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
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20人,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郑州市政务服务网荥阳市子网站(http://xy.public.zhengzhou.gov.cn)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五、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春雷 电话:0371--64652569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