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441/2019-00189
  •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示,公报公示
  • 2019-12-04
  • 2019-12-04
设置医疗机构公示(2019年12月4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信息进行公示

设置医疗机构公示(2019年12月4日)

 

       ,公示日期为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0日。

对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荥阳市卫健委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64619006           (参考附件)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