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公示(2019年12月4日)
,公示日期为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0日。
对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荥阳市卫健委行政审批服务科 电话:64619006 (参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