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煜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营运车辆豫AV8093,在2020年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含3次),(2020年5月19日在新郑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称重设备检测超限率为238%,2020年6月16日在新郑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称重设备检测超限率为147%,2020年7月22日在尉氏县岗陆公路超限检测站称重设备检测超限率为112%;郑州市铭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营运车辆豫A6676A,在2020年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含3次)(2020年1月10日在登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称重设备检测超限率为73%,2020年3月31日在新密市巩楼超限检测站称重设备检测超限率为114%,2020年4月14日在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称重设备检测超限率为81%;郑州市众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营运车辆豫AZ3537,在2020年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含3次)(2020年1月7日在登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称重设备检测超限率为178%,2020年4月9日在登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称重设备检测超限率为245%,2020年7月18日在汝州市汝南超限检测站称重设备检测超限率为123%。根据《公路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以及《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九条:货运车辆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三次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该车辆的车辆营运证”的规定,荥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对豫AV8093、豫A6676A、豫AZ3537的《道路运输证》予以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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