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417/2020-00073
  •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 综合,政务,公告
  • 2020-09-01
  • 2020-09-02
关于注销国三车辆营运证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明电(202017号)、河南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做好全省营运柴油货车治理工作的通知》(豫交运安监【2020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做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荥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2020年度《道路运输证》年审到期的国三车辆不再办理年审手续,并依法将豫AG7637、豫AM5935、豫AX2786《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如被注销国三车辆继续从事经营活动,一经查出,依法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