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第62号)第三十五条“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场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规定,结合荥阳市治超工作实际,确定荥阳市崔庙镇南马寨治超卸载场为荥阳市指定治超卸载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