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骏皓物流有限公司和王国杰等一批企业和个人因未履行许可投入车辆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对以下公司及个人(名单见附件1)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撤销。
被注销许可证的企业及个人不得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于五个工作日内交我局缴销,以上所述证件作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