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就业结构,引导更多用人单位通过就业见习吸纳人才,促进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文件要求,拟设就业见习岗位200个,现就我市各类企业申报就业见习单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范畴
荥阳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重点吸纳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规模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较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单位作为见习单位)。
二、见习单位要求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单位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教师;
3.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4.能够按时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5.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三、见习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2.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3.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2);
4.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请方式: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在线申请,同时向荥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相关材料。
五、申请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六、申请地点:荥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9室)。
联系人:吴彬 联系电话:60257058 15516933279
附件:1.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2.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