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150/2021-00053
  • 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公示
  • 2021-12-24
  • 2021-12-24
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完成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荥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通知》(荥法治政府组办【2021】26号)文件要求,经与郑州市农委法制部门对接,现将我委梳理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情况在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

 

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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