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郑州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荥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荥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等各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源头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推动各单位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要求,严格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交通运输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管理,自主防控安全风险,自查自纠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不放松,整治工作不达目的不放松,不断深化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全市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开展集中培训;集中组织宣传报道,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工地、进场站、进车厢。二是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采取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等方式,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9.28”等典型事故教训。三是组织开展对话谈心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单位主要领导与本单位班子成员谈心,重点谈如何落实部门“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单位负责人每季度与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谈心,重点谈如何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与全体职工谈心,重点谈如何将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位员工)。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联合惩戒等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五是加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六是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0年年底,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成并有效运行。2022年年底,建成标准化、智能化的双重预防体系。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年底前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四是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三)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62 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9〕203 号)有关要求,强力整治道路客运领域安全隐患。二是持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三是突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加强监管。四是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严格查处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加强信用治超,依法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六是定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车”“黑企业”“黑出租”等非法营运现象,严厉打击道路班线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未持有效包车手续、客运驾驶员与“黑服务区”等餐饮场所勾结“宰客”等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
(四)公路运营安全整治。一是强化隐患治理。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二是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加强恶劣天气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提升国、省、县道及干线公路行车安全保障。三是持续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农村公路“马路市场”,建立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五)公共交通安全整治。一是加快公交车“两安装”任务完成。通过安装驾驶员隔离装置和行车监控装置,有效预防驾驶风险。二是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努力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公共交通保护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保护区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钻探等作业的施工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六)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整治涉客运输船舶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水路非法营运行为。二是强化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严格营运船舶现场监管,严格落实客(渡)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把水运市场准入管理,健全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坚持科技兴安,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排查严重违反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认真开展红线问题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开展重大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合账,制定隐患治理措施,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三是组织开展安全质量事故排查,对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桥梁垮塌和隧道坍塌等事故、隐瞒不报和谎报及迟报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全面排查,强化安全质量生产管理。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制定印发《荥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全系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会议,动员部署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局属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紧盯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先进经验等方式,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各行业领域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推广。全面总结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形成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和荥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统筹协调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2)牵头调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汇报、通报重要工作进展;
(3)指导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治工作要求,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组织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严格问效问责;
(5)及时总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广有关单位和企业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长效机制;
(6)树立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7)完成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整治行动。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指导检查重要内容,强化跟踪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责任压实、工作务实、整改扎实,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严肃问效问责。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化督办问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坚决问责。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单位应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落实方案及联系人报送局安全监督科。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局属各单位每月26日、每年12月10日将月度工作信息、年度工作总结报局安全监督科;2022年12月5日,将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局安全监督科,局安全监督科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和荥阳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