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编号:2022003
申请人夏朝旭于2022年4月12日向我中心书面提出继承被继承人夏中太坐落于荥阳市广武路北段东侧016号(鸿祥佳苑2号楼)北楼3单元3层304号房屋产权的转移登记申请。
我中心对该申请进行了初步审核,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进行公示。
利害关系人如对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继承权等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非本公示成文日期)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登记,逾期无人提出异议登记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河南省荥阳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A123办公室
联系人:朱红志
荥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