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作废公告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办 〔2020〕55号 )文件要求,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有效合理,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效率,避免政府资源浪费,现对瀚宇天悦湾(索滨阳光苑)1号楼经配租后多次电话和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保障家庭承租资格予以作废,自作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提出保障资格申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