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9]86号)“对认定为市级、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和省级星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创建费用补助,由各县 (市、区)财政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的规定。经荥阳市人社局推荐,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于2022年7月下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2022年度市级充分就业社区的通知》(郑人社办〔2022〕304号),认定索河办索河湾社区和豫龙镇檀山社区为郑州市充分就业社区。拟向每个社区拨付一次性创建费用补助20000元,共计40000元。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