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441/2022-00166
  •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 2022-08-29
  • 2022-08-29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为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33号)、《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郑发〔2022〕11号)和《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郑卫〔2022〕62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我委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加快推进健康荥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坚持委党组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卫生健康实际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坚持结果导向,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改革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基本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全面建立,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管理体系更加科学有效,依法行政、行业管理、公共服务的依法履职能力和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动态调整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措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疾控科、中医科)

(五)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工作部门高效履职尽责,落实权责清单公开、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以及国家和省市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等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并依法公开,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

(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式管理,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减证便民”,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范围,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堵点痛点,围绕“一件事”优化再造流程,持续拓展提升“一件事”质量,推动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趟、减费用,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现电脑终端、自助服务终端、移动终端和线下实体大厅“四端”融合。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提供便捷、高效、温情的政务服务。(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规划信息科)  

(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规定,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卫生健康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贯彻实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工作法治化

(八)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委党组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落实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做好政府立法计划、重大立法事项提请党委研究有关工作。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落实“1543”政府立法机制(一个意见、五项制度、四合审查、三会两评),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评估力度,认真论证评估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根据上位法的制定和修改情况对郑州市卫健委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建议,维护法制统一。(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九)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清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结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十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十二)健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要求,优化法律专家咨询队伍,完善法律顾问相关制度,不断规范单位法律顾问届满遴选、续聘和管理工作,强化激励保障及约束监督制度机制,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十三)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纪检监察室)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公共卫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被市委市政府列入重点领域执法范围,要求加强执法力度。要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注重群众的监督评价,促进执法效果不断提高。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逐步规范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推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典型。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十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转变行政执法理念,促进行政执法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从管制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从强制性向非强制优先转变。落实非强制手段优先适用原则,实施行政管理采用多种方式可以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统筹推进行政执法服务保障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化行政指导,探索将行政指导和依法实施从轻、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相融合。稳步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逐步将行政调解融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救济途径、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在落实执行和解制度基础上探索行政和解,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完善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注重梳理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宣传辅导和实施防控等关键环节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着力实现同类行政违法行为数量逐步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先进典型,发挥“结对子、传帮带”作用。(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十七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对接市“互联网+监管”平台,深化行政执法资源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应用,依托国家卫生健康信息上报平台,搜集、整理、汇总辖区内各类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强化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规划信息科)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十八)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依法规范突发事件应急执法行为,细化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期间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条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防范突发风险意识。(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政策法规科、疾控科、宣传科)

七、健全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建立行政调解统计分析、典型案例宣传和工作保障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调解立卷归档制度。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将行政调解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考试内容,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二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协调配合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活动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发挥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按照规定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和行政应诉答辩材料,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建立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分析制度,通过典型案例提出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见和建议。(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二十一)加强信访矛盾调处化解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法治途径优先,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保障合理合法诉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制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断规范信访秩序。(责任科室:信访安全科)

八、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二十二)加强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等权力集中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既要防止问责不力,也要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做好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财务审计科)

二十三)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依规依法给予处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责任科室: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宣传科)

(二十)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大力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建立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机制,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信访安全科)

(二十)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增进政民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民意汇集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民互动交流功能和效果。(责任科室:办公室、规划信息科、宣传科)

二十六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 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业监管、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完善社会评价、失信惩戒和“黑名单”等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委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委年度工作计划,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结合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并按规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压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紧急重要事项应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法治机构要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等职责。(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

二十九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媒体形式,打通报、刊、台、网、端等各类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和先进经验,凝聚法治政府建设社会共识。(责任科室:宣传科、政策法规科)

(三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注重发挥法治政府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多措并举培养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充分保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责任科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

十、健全学习培训机制,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三十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法治专题培训,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两期以上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积极参加市政府统一组织的领导干部的法治专题培训班,委党组坚持每季度至少学法1次。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

三十二)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法治培训,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执法培训,建立培训长效机制,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郑州市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荥阳市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科室要根据职责承担牵头推动和配合责任,切实做好相关任务的落实工作。卫健委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督促落实和督察考核,确保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开拓创新、不懈努力,推动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