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强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人社〔2021〕8号)文件精神,现对拟申请2022年7至12月份定点行政村就业监测采集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自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4日。
监督电话: 60255197
附件:2022年7至12月定点行政村就业监测采集费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