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0Q51936/2022-00060
  •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告
  • 2022-12-28
  • 2022-12-28
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荥规用字第410182202106022号)的公告

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荥规用字第410182202106022号)的公告

 

 

我局于2021年11月16日向郑州荥锦绿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核发了郑州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迁建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件号:荥规用字第410182202106022号),该证由于面积核减,申请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荥规用字第410182202106022号),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

联系地址: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371-64650903

 

 

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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