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和当事人申请,依法对荥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84890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书编号:NO.J410820011369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为410182103204050059J )予以收回撤销。
被撤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无效证书。
特此公告。
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