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郑州市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现向社会公布我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均可投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机构不予受理:
(一)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且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的;
(二)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且在法定行政诉讼期限内的;
(三)对行政复议决定、人民法院判决或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答复、复核意见不服的;
(四)投诉事项已由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五)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二、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371-65007703
投诉举报邮箱:jsjfzk321@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荥阳市惠民路24号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信访科(120室)
三、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人可以采取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或者当面陈述和递交书面材料等形式投诉,并提供投诉人名称(姓名)、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资料;投诉人不愿意提供有效信息资料时,对投诉内容要明确具体。
行政执法投诉应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具体投诉事项,投诉内容应当真实、客观。投诉人不得恶意投诉、虚假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