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乡级河长办: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坚持“全面、扎实、率先、有效”的工作思路,促进河湖环境持续改善,切实推进河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到“有为”的转变,营造“党政领责、河长担责、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结合我市推行河长制工作需要,对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现通知如下:
一、市级河长及协助单位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杨金军 市委书记
总 河 长:石 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河长:王 珂 副市长
(二)市级河长
1.黄河荥阳段河长:石 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协助单位:河务局
2.南水北调荥阳段河长:石 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协助单位:南水北调荥阳管理处
3.汜水河河长:杜鹏懿 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
协助单位:生态环境局
4.贾峪河河长:刘成伟 市委常委 副市长
协助单位:科工信局
5.枯河河长:李智俊 副市长
协助单位:城管局
6.须水河河长:王 珂 副市长
协助单位:水利局
7.索河河长:安 龙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协助单位:公安局
(三)市级库长
1.河王水库库长:杜鹏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唐岗水库库长:刘成伟 市委常委 副市长
3.楚楼水库库长:李智俊 副市长
4.丁店水库库长:王 珂 副市长
荥阳市河长制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组织成立,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志刚同志担任。
二、市级河长协助单位工作要求
1、市级河长协助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靠前履职尽责,要分别明确1名班子成员和1名联络员,协同市级河长开展巡河工作,主动为河长知责、领责、尽责提供高质量服务。
2、市级河长协助单位要积极开展河湖巡查工作,落实工作专班,每季度开展一次全线巡查,形成巡查情况书面报告,报对应市级河长及市河长办;并根据河湖库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适时组织召开市级河长会,集中研究解决市级河长所管河湖库的问题。
3、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河湖巡查等发现的河湖问题,由市河长办下发交办函(单),问题属地乡镇及相关责任单位协同解决,市级河长协助单位对整改进度及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按照时限将整改结果报市级河长及市河长办。
4、建立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市河长办将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通报市级河长协助单位履职尽责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容涉及提醒市级河长巡河、日常巡查报告、河湖问题整改解决等工作开展情况。
5、参与河长制工作的各项考核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考核资料,对本单位提供的考核资料负责。
6、协助对应市级河长完成河长制各项工作。
三、“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协助单位工作要求
市公安局、检察院要及时掌握河流沿线问题变化动态,积极参与市级河长巡河工作,市级河道警长、检察长负责协同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巡河,班子成员负责协同市级河长巡河,河湖警长办、检察院驻河长办联络室负责对巡河协同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协助市河长办对河湖开展巡查暗访工作,对巡河、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协调解决,共同促进河流环境逐步改善。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将河长制工作作为市重点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成员单位绩效考核,河长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业绩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体系,成员单位分管同志和乡级河长的业绩考核纳入组织人事考核体系,并落实奖惩措施。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及相关媒体做好河湖库管理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河湖库治理、保护等基建项目投资计划,协调推进项目报批实施,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提出健全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湖库保护教育,开展河长制工作进校园活动。
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加大重点行业减排力度,通过严格环境准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措施,推进水污染重点排放行业的减排。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打击或接受相关行政部门按程序移交的破坏河湖库环境、涉水影响社会公共安全、河湖库工程阻工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参与联合执法活动;持续完善“河道警长”长效工作机制。
市司法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协调河湖库管理保护立法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经费,统筹协调河湖库治理、保护、管理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河长制工作纳入表彰奖励范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流及水利工程范围内水流产权确权登记工作;河湖库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及技术支持,提供水系空间位置变化检测信息,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推进城市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协调城市规划区内新建道路雨水、污水管网设施的同步建设,实现雨污分流;立足生态发展制定小城镇长远规划;协调有关单位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跨河设施时,在考虑防洪影响安全的同时,综合考虑城市景观效果,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对地表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入河排放。
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打击非法运砂无证营运船舶、车辆,推进水上运输污染防治。
市城市管理局:大力开展截污治污工作,对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污水排放加强监管,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发展规划和治理工作,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禁止污水直排入河;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所有污水处理厂要达标排放,具备条件的污水处理厂要实施提标改造;负责本单位管理河道改造、疏挖、绿化、美化、泄洪等管理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负责全市水污染防治的统一指导和监督实施,编制水功能区规划;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查和管理,建立和组织实施全市跨界水质断面考核;加强水质监测,定期通报监测数据;大力开展工业污染源的执法和超标排放监管,确保工业污水达标排放。
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组织实施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推行绿色有机农业,开展化肥及农药零增长专项整治行动,减少有害成份入河,根据环境承受能力,合理规划畜禽养殖规模,科学利用和处理养殖污水,确保污水不直接入河湖库排放,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行为。
市水利局: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负责全市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及河道管理与养护、河湖库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依法依规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市林业局: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库沿岸生态廊道建设及湿地修复和保护工作。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指导景区主管部门开展旅游景区内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饮用水卫生监测、卫生监督指导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将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内容,承担河长制办公室安排部署的临时审计任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河湖库保护范围内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工作。
市园林中心:负责所管辖公园、游园、植物园内人工湖及水系的管理工作。
荥阳黄河河务局:负责黄河有关规划与实施、水资源管理与监督,直管河段防洪工程及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水行政许可与执法监督等工作。
南水北调荥阳管理处:负责南水北调中线荥阳段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保障南水北调中线荥阳段工程的工程安全、水质安全、供水安全。
南水北调穿黄管理处:负责南水北调穿黄荥阳段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保障南水北调穿黄荥阳段工程的工程安全、水质安全、供水安全。
市督查局:负责河长制工作的年终考核,以及市级河长交办事项的督导检查。
市检察院:完善河湖管理机制,强化河湖管理成效,发挥公益诉讼在水生态建设中的作用,推动河湖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持续推动完善“河长+检察长”机制,将黄河“清四乱”治理经验推广至全市五条内河,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统筹抓好河长制工作,共同保障河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荥阳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