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194080/2023-00006
  • 荥阳市商务局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3-06-06
  • 2023-06-06
荥阳市商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随机抽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87号)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郑政〔2020〕7号)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随机抽查计划》(郑粮202320号)精神,根据工作实际,现制定荥阳商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随机抽查计划。具体事项如下:

一、抽查工作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监管事项

荥阳商务局粮食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活动专项检查、市级储备粮专项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专项检查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管。

三、随机抽查比例

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随机抽查比例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专项检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当年参与政策性粮食出库企业的10%,查次数少于1次;粮存检查,检查比例根据当年检查工作实际核定,一般每年检查1次;市级储备粮专项检查,全年检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市级储备粮总量的50%,每年抽查次数不少于1次;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全年检查比例不低于当年开展粮食购销业务经营者的10%,每年抽查不少于2次;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全年检查比例不低于涉粮入统企业的5%,每年抽查次数不少于1次。

四、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1、双随机抽查名单的确定。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时,依托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河南)信息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若抽到执法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2、检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事项按照《荥阳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

3、结果公示。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结果正常的,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河南)公示;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理后做好公示。

五、工作要求

1、执法检查过程全程记录。每一次随机抽查实施过程都要有相关文书和检查照片或录像等资料存档,确保检查留痕。

2、发现问题全部依法查处。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进行处理,确保违法问题整改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3、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的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企业拒绝接受检查或在接受检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及时公示。

 

附件:

1.荥阳市商务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荥阳市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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