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和《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文件要求,现对创业者申报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予以公示,请予以监督。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6 日
监督电话:60252025
附件:荥阳市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资料审核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