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2023年第12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企业,可以进行申诉(需要提供申诉材料),需要申诉的,相关材料受理日期截止到2023年12月14日。
联系地址:荥阳市行政审批大厅二楼住建局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办公室 0371-64619007
监督举报电话:0371-64600441
邮政编码:450001
附件1:荥阳市2023年第12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附件2:资质升级企业申报代表工程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