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1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3】3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帮助企业稳定职工队伍,现拟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等1911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为确保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13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符合“免申即享”的参保企业需通过单位网厅进行稳岗返还信息确认,由于企业银行信息有误,或银行账户为空等原因,导致免申即享模块无法核定的。请尽快登录“河南社会保障信息系统”(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的“单位办事通道”中失业保险单位发放信息维护模块进行稳岗返还发放信息维护,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维护账户信息的,请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账户信息资料到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失业待遇科进行失业保险单位发放信息修改。如有关企业不及时进行信息确认将无法享受2023年度失业稳岗返还补贴。
请各申报企业认真核对信息,如有疑问及时反馈。
咨询电话:0371-60252059
监督电话:0371-60250853
附件:1.2023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第二批名单(大型企业)
2.2023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第二批名单(中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