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经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初审上报,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和财政局进行审核后,合作银行按业务流程完成调查、审查手续,以优惠利率(基本利率上浮30%,需担保公司介入上浮16.7%,担保费为1.5%)对企业进行贷款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