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9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经3个月集中整改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政治任务,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认真对待、全力以赴,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确保巡察工作实效。一是提高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始终保持政治上的警醒和坚定,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坚决把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当作“必答题”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坚定信心。全面客观地看待巡察组反馈问题,充分认识到巡察组对我们反馈问题、提出意见要求,是对我们更大的期待、激励和鞭策,真正把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次难得的机遇,通过彻底整改,提升能力,更好地工作。三是勇于担当。始终把关注点、聚焦点放在促进整改、解决问题上,对于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自觉从自身上看问题、从主观上找原因,主动承认不足,绝不推卸责任,做到不回避、不遮掩。
(二)党组书记陈晓瑞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坚决做到不懈怠、不手软。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鞭策,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确保全部整改到位。一是领导带头。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整改落实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及时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专题研判反馈问题,深刻挖掘问题根源,高标制定整改方案,项项列出问题清单、条条细化整改措施,做到不落一项、不丢一条。二是压实责任。由党组书记陈晓瑞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同时,认真细化整改清单,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倒排日程,挂图作业,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责任“零懈怠”、问题“零回避”、整改“零拖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三是强化督办。党组班子成员将严格督促各项问题整改,对当前能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说立行,立即整改;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特别是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组织系统研究,拿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限期整改;对部分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由分管领导负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力争尽快解决。
(三)截至12月12日,巡察反馈的2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 17个,基本完成整改17个,长期整改17个,未完成整改3个;制定整改措施 20条,完成整改措施20 条,完成率为100%。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贯彻上级精神、部署存在薄弱环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差距
1.理论政策学习不够深入、主动。
整改措施:一是 2023年9月制定了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的学习计划,每月学习不低于5次,同时将学习计划移交局督宣科,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为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党员发放《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学习用书,抓紧抓实党组中心组对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通过学习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党组中心组和系统职工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处置本领。二是认真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明确“第一议题”的范围;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讲话精神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局办公室、局督宣科、局机关党委作为理论政策学习的牵头组织科室,做好第一议题的学习记录。三是督促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局属二级机构要不断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动态,把高效、环保、安全、便利、创新、智能等相关交通运输发展的新知识融入日常学习中,通过参加培训班、研讨会、专业课程等形式的学习,不断拓展知识面,学用结合,更好做好工作。
2.依法行政推进力度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定期召开局党组专题会,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对法治相关专项活动开展研判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问题。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我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局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采取工作简报、执法专题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大向局党组汇报执法工作情况的频次,切实履行执法主体责任。二是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结合《荥阳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学习《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荥阳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负责人集体讨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我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持续深化学法普法宣传成果,有效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三是制定《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法律法规宣传方案》,梳理更新行业最新法规政策,以安全教育、路产路权等为重点,面对运输企业、出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群体,运用出租、公交、中心汽车站等宣传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让群众更了解交通运输相关知识政策。以“路政宣传月”活动为推手,在日常执法普法的基础上,通过非现场执法点LED屏、沿路悬挂宣传条幅、自媒体平台等互联网渠道,重点开展路域环境、超限超载治理等内容的法制宣传,形成“面对面+环境氛围+互联网”的宣传模式,全面提升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实。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郑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事后回访制度》相关规定,主动接受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涉及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在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人员采取上门走访、电话回访、当面约谈等形式进行案件回访,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回访意见表》,通过案件回访征求受到查处的行政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对征求的执法工作合理化建议积极采纳,对反映的执法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移交有关职权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党政纪律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回访对象进行反馈。二是扎实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失信运输企业的“信用修复”做好行政指导服务。将每半年组织失信运输企业开展一次“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现场讲解企业失信带来的危害及损失,强化失信经营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感,为企业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正确理念。为参训企业讲解信用修复的重要性和信用修复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制作发放信用修复教程,确保参训企业高效掌握信用修复的流程方法。三是积极推行“事先告知+到期提醒+全程服务”信用修复新模式,开辟“企业绿色通道”,并按照市场主体领域、处罚决定日期、失信严重程度等要素分类梳理待修复企业信息,建立动态修复台账,做到“随时到期、随时修复”。四是定期组织货运源头企业、运输企业召开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企业的诚信意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信用认知和信用管理能力。
4.行政管理不能与时俱进。
整改措施:一是荥阳市网约车办事指南已经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目前交通运输局没有接到此项业务的申请。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以及交通运输局职责分工,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取得荥阳市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管理工作,截至目前荥阳市还没有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公司,待荥阳市有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公司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进行本市的网约车管理工作。二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常态化开展网约车非法营运执法行动,重点针对郑州高铁西站、地铁口、汽车站等客流量较大的区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打击网约车无证经营、巡游揽客、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不一致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出行安全,规范客运市场经营秩序。
5.机构改革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由于2005年养护体制改革的遗留问题相对复杂,解决相关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导致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改革进展缓慢,巡察反馈整改专题会后,局党组专题研究,将荥阳市公路管理局、荥阳市地方公路管理所两套班子进行整合,除荥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等待组织部门任命外,对荥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其余班子进行了任命。目前,荥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改革到位。二是按照荥编[2023]141号文件精神,同意市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运输管理科增挂海事管理科牌子。
6.内部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考勤制度(暂行),新修订的考勤制度第二款增加完善了对代签当事人的处理以及公事外出报备的审批程序及处理办法。对原先的公出登记表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外出审批流程。二是制定下发《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公文审核制度》,规范公文审核程序,明确公文审核职责与要求。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还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
7.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将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例会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贯穿交通运输工作全过程。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部署会不少于2次。二是规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严格会标使用,有效区分行政办公会议、中心组会议;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保管好会议记录本。
8.对二级机构监管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局办公室、督宣科、财务审计科、机关党委组成工作小组对全局纪律作风,重点工作、财务管理及领导安排等事项进行全面督查。一是要求公交公司加强学习,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市管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制定《荥阳市公交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处置办法》。二是要求公路部门重新完善《荥阳市公路管理局考勤管理制度》和《公路养护道班管理制度》,并做好本单位的督查工作,要不定时对道班人员的工作纪律、考勤纪律进行督查,每周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针对贾峪道班班长靳朝蓬同志不在岗问题,责令荥阳市地方公路管理所组织开展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工作作风的专题会议,靳朝蓬同志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9.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一是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纪律防线。持续开展廉政学习教育,将党性教育、纪律教育作为学习重点,着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和党性修养,把党的纪律规矩铭记于心。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通过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案明纪,警钟长鸣。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做到“逢会必讲纪律,逢会必谈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二是持续正风肃纪,推动纪律作风转变。坚持把抓纪律强作风摆在突出位置,在严抓内部纪律监督的同时,积极拓宽监督渠道。
10.未按规定开展中层轮岗。
整改措施: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各单位机关纪委工作的通知》荥纪【2022】81号文件精神,在2022年8月份,经局党组研究,设交通运输局局机关纪委委员3名,其中苏丽同志担任机关纪委书记。因财务审计科科长没有合适人选,暂由苏丽同志代管,今年11月份已免去苏丽同志财务审计科科长职务。
11.关键岗位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要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健全完善非现场执法工作相关制度,制定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坚决堵住廉政风险漏洞。根据郑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使用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非现场执法系统使用,对初审人员及相关审核数据的流程再次进行规范。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使用的通知》,切实增强岗位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到人,细化审核标准和各项规范要求,避免客观判断对审核结果的影响。
12.人员配置效率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荥办文【2019】32号精神要求,交通运输局只设置了八科一委,行政编制13名。但随着交通运输工作的发展,行政机关单位的工作越来越具体,现有的13名同志远不能完成工作。由于现在机关事业单位进新人都是“逢进必考”,招录考试都是通过政府统一组织,所需的时间也比较长,也不一定每年都有招考,新招考进入的人员一时也上不了手,不利于工作开展。对于局机关借调人员多的问题,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各科室精简人员返回原编制单位工作。二是中心汽车站保留特殊岗位临时工3人,其他临时人员辞退;由汽车站班子成员带领全站职工轮班到安全一线,补充原临时工的岗位;分流办公室原有人员及职能,成立党建办,负责党建、宣传、督查等工作。荥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安排两位工作人员在中心汽车站进行驻站监督,针对客运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三品检查”、出站门检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行政执法主动性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执法卷宗没有询问笔录,责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把关,切实增强案卷办理人员、案卷审核人员责任心,确保案卷制作规范,该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执法大队案件处理室对前来接受非现场处理的人员,必须是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实事求是做出询问笔录,方可办理相关处罚手续。针对超限检测点未保存车辆放行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治超工作执法流程进行梳理研讨,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完善车辆进出场手续,确保执法过程规范化。要求各超限检测点留存车辆放车单,并在《联合治超暂扣车辆登记表》记录放车单号。二是针对个别案件违法时间和处理时间相隔较长的问题,经核实,抽查的14份执法卷宗,部分为非现场(动态称重电子抓拍)违法案件,由于车辆登记信息存在误差,行政执法文书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在车辆年审时车主才主动接受处理,导致车辆违法行为处理时间间隔较长。为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活动,要求企业规范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针对辖区以外车辆,主动向车籍属地交通运输部门邮寄《协助调查函》,准确掌握企业信息,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准确及时送达。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部科室沟通协作,健全完善车辆处理工作流程。治超中队执法人员在出具现场笔录后及时移交案件处理中队进行立案,案件处理中队立案后,在规定期限内未处理的车辆由治超中队进行电话督促并建立台账进行记录,案件处理中队严格按照法定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当事人拒不到场进行处理的,由执法管理科在法定期限内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议事制度落实不够规范,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
14.“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规范
整改措施:结合单位实际,补充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缺乏,细化程序,对符合要求的事项,应上尽上。今后会议记录要详实记录,完整记录每位发言者的表达意愿,并注意档案的收集和保管。
15.党组抓基层党建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局属各党(总)支部,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党支部书记管班子、带队伍、抓党建的主体责任,纪检、组织、宣传各履其责,分工合作的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小组的活动监督,每月查看党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将结果予以公布。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效果的监督,每月检查学习笔记,月底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发现态度不端正的予以批评教育。
16.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措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局党组班子成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积极邀请市纪委、组织部和巡察办等领导做好监督指导,民主生活会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认识不足,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确保开一次会,发现一些问题,制定一些整改措施,达到一次效果,促进工作开展。二是召开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巡察整改研讨会,对组织生活会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研讨,要求局属各党支部严肃支部组织生活会程序,确保组织生活会不流于形式走过场。
(四)巡察整改工作思想认识有差距,部分问题落实整改不彻底
17.二级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情况依然突出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中心汽车站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超过500元的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给商品服务商;经核实,2023年1月19日签订的房屋安全鉴定合同,双方经办人未签字,现已整改到位,后期将严格审核合同。二是要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认真审核各种合同,完善合同要素;财务管理上严格审核票据,规范支付程序和支付方式。三是地方公路管理所经自查存在个别未直接付款给商品服务商(水费、电费、临时养护工具、小额用油),结算方式以相关业务负责人使用公务卡办理相关业务。针对此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梳理产生的原因,改变支付方式,严格财务纪律,确保依规办事。
三、对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需长期整改的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公路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S312线汜水段路边山体出现塌方情形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属实。目前因养护资金短缺,我局已于2023年9月5日向市政府递交国省干线水毁修复资金的请示,已批复。现在设计单位正在勘察设计,待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我局将进行项目招投标,招投标完成后立即进行施工。针对南部乡镇公路扬尘等问题,要求两个公路部门按照《公路养护规范手册》加大养护力度,做好日常巡查,及时处置道路安全隐患及路面病害,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确保公路安全通畅。二是对巡察反馈中发现的在公路设施私打的广告已全部清理完毕。三是针对占道经营情况较为普遍的问题。要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路域执法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开展集中整治,以国省干线公路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县道巡查不少于1次的工作方式开展清理工作,并在巡查中做到即发现即清理;同时,落实路域环境治理联席工作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两个公路部门常态化开展占道经营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与沿路属地政府的联系沟通商议,集合多方力量,对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清理疏导,并向群众讲解占道经营危害,劝导商贩引流入市;持续推行“依谱治市”预防性治理工作法,对庙会式马路市场进行治理,同时与村委沟通为群众协调更加合适的庙会市场设置点;根据《荥阳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占道经营清理处罚职责目前正处在过渡期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积极加强对相关乡镇、办事处的“传、帮、带”作用,确保该执法项目职责无缝衔接。
2.工程项目长期不能交付使用。
整改措施:莲花街西延新建工程是广武路南延等道路新建工程PPP项目的一个子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是荥阳市中冶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施工环境。该项目2017年10月开工,由于建设单位资金等问题目前尚未完工,正在积极组织实施。荥阳市莲花街西延新建工程即荥阳市X009线郑州西南绕城高速至S232段新建工程未竣工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影响:1、国家政策影响:项目实施期间,国家就PPP项目出台多项政策,严重影响项目的融资工作,受融资影响项目无法正常施工。2、扬尘管控影响:2017年底国家开始加大扬尘管控力度,郑州市荥阳市作为管控中的重点,项目受扬尘管控影响频繁停工,无法连续施工作业。3、考古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区域内发现古墓,应考古单位要求项目停工,考古工作结束后才能复工。4、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至2023年多次发生新冠疫情,疫情期间多次封闭管控,项目无法正常开展。5、“7.20”特大暴雨影响:2021年发生“7.20”特大暴雨,人员、机械等都参与抢险救灾,项目无法开展工作。
3.部分二级机构仍然事企不分
整改措施:一是2005年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干线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04】5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干线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05】159号)以及《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干线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荥政文【2005】214)的文件要求,荥阳市公路管理局进行了养护体制改革。由于2005年养护体制改革遗留问题造成的“事”“企”不分情况,在荥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改革顺利到位后,此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二是针对本次巡察提出地方公路管理所“事”“企”不分存在人员交叉使用的情况,要求荥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全面自查,确保天通公司按企业标准独立运行;保证财务后勤等方面全面独立,养护机械彻底分离,属于公司管理的机械按台班支付费用;人员方面存在混岗使用的,返回原单位工作,天通公司人员请销假一律由公司批准。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积极部署、重大事项及时推进、重点 环节认真协调、重要问题强化督办。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从本人改起,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要从严从实,提高政治站位,彻底整改。
2.要举一反三,做到解决个性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相结合,解决点上的问题与解决面上的问题相结合,对照问题全面排查,分类整改,整体提升。
3.要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着眼长期效果,坚持立行立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持续整改,巩固成效。
4.责任追究,凡发现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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