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第18号令)规定,2023年度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成品油相关产品、燃气及燃气具产品、涉挥发性有机物、食品相关产品、复合肥料等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样检验210批次产品,发现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其中:成品油相关产品130批次,全部符合;燃气及燃气具产品6批次,全部符合;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10批次,全部符合;食品相关产品15批次,全部符合;复合肥料等9种产品49批次,符合40批次,不符合9批次。现予以公告。
一、符合标准要求产品
本次抽查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共201批次(见附件1)。
二、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
本次抽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共9批次(见附件2)。
1.荥阳市湘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4批次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不合格项目有:药量、引燃装置。
2.荥阳市日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5批次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不合格项目有:药量、引燃装置。
三、处置措施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处理。下一步,将加强跟踪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产品质量。
附件: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符合标准企业情况表
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符合标准企业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