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货物运输营运车辆
《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进一步提高“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管理业务”的应用效能和应用水平,保障现有运政网基础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准确性,根据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运政网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近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辖区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车辆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以下道路货物运输企业部分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已超过三年有效期限,依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这部分营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被注销的道路货物运输营运车辆明细
荥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