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荥阳市民政局依法对荥阳市侨商联合会连续两年未参加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名单附后)予以撤销登记。自公告之日起,该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该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附件:荥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名单
荥阳市民政局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