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246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荥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荥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