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郑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展现新气象、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高质量发展。一是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推进会议、专题议事会、府院联动联席会等,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构筑起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高效、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市上下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将建设任务纳入全市综合考评,各级各部门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严格对标对表、全面查漏补缺,坚持优势指标持续发力、落后指标奋起直追、缺口指标全力补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档升级。三是坚持“第一议题”和“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依托河南干部网络学院、法治教育网等线上教育平台,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精选学法内容,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逐步提高。
(二)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一是依托省一体化政务平台,完成2259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要素录入,90%以上事项实现网上可办,514个事项“免证办”,1560个事项即来即办,429个事项3个工作日办结,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标准统一、服务同质。二是依托“郑好办”APP,集成优化掌上可办事项累计420项。截至目前,通过手机办理事项累计3万余件,涵盖人社、医保、不动产等高频政务服务应用场景。三是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整合税务、房产、不动产等自助设备,265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实现全市开办企业全程零收费、零成本。四是稳步实施67项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1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新增40项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五是285个荥阳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严禁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六是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人员配备、场所规范、事项管理和服务规范等建设进一步提质增效,公安户籍、市场监管163项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入驻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办理。
(三)深入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动政府管理依法进行。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覆盖,提升政府监管效能。截至目前,我市“互联网+监管”平台已注册执法人员1096人,事项主项数638项、子项数2611项,覆盖率达到100%,在郑州各县(市)区综合排名第一。二是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2023年,共随机抽查市场主体4406家,跨部门联合检查83家,任务完成率及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三是信用监管应用覆盖扩大至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41个行业领域。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建立电子“信用档案”,根据信用分值将信用主体划为低、中、高三个信用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从“撒网式监管”到“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转变,逐步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将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减税降费落地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以纳税人缴费人满意为中心,以“小事不出屋、大事不出院、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办”为理念,夯实税务部门服务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各项工作走在全省税务系统前列。
(四)切实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出台《荥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完善政府常务会议等议事规则,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推动各级各部门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二是完善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组建由政府法制机构、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的专业审查团队。2023年,政府本级法律顾问和政府法制机构共参与合法性审查各类事项共481件,其中市政府行政协议89件、拟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常务会议议题155件,会议纪要45件,其他涉法事务177件。此外,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聘请法律顾问90余名参与行政合法性审查,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三是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对拟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两道合法性审核程序,确保出台的文件合法有效。2023年以来,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5件,对涉及黄河流域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不相符、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不相符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市政府19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四是严格规范项目合同法制审核,建立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双重审核”机制,由政府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双重审核,分别出具审核意见,并明确“既要把握法律法规的底线又要兼顾市政府重大利益”的审核原则,确保项目合同审核更加全面、更加规范严谨。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统一协同高效运行模式。组建荥阳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荥阳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办法》《荥阳市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标准,研究制定事故灾害应急响应措施,全市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二是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和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市、乡、村“三级五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三是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救援实战水平。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以乡镇应急力量和社会志愿者为补充,建立健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网络。2023年,组织防汛综合应急演练等市级应急演练15次,参加人数共1553人次;乡镇应急演练86次,参加人数共4251人次;各责任单位应急演练1017次,参加人数共522628人次,进一步夯实灾害防御基础,强化灾害应对准备。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是按照一个部门原则上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整合执法职能,组建农业、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大队,下设若干区域执法中队,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基本实现执法“全覆盖”。二是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成队伍组建、事项承接、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并整体通过副科级规格评估验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入实体化运作阶段,集中行使郑州市赋予乡镇城市管理、水利、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五个领域78项行政处罚职权;组织乡镇综合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注重法律理论与实操培训相结合,制发《法律法规政策汇编》、《执法制度规范指引》及《执法工作指导手册》,切实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确保执法权限放得下、接得住、可持续。三是聚焦运动式执法、执法不作为、执法乱作为等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和涉企执法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等专项监督行动,全面规范我市行政执法行为。同时,以省司法厅“驻站式”执法监督为契机,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全面体检”,全面整改到位。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服务型行政执法走基层宣讲会等3轮培训,覆盖人数达到1500人,理论学习时长达到118学时,共1264名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证件年度审验,138名新进执法岗位人员取得执法资格。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行政执法中可能存在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保、信访稳定等重点问责领域,采取专项监督、“课题式”监督、智慧监督等方式,持续有效防控行政执法领域履责风险。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将《2023年荥阳市政府工作报告》细化分解为119项重点任务,重点督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围绕全市268个重点建设项目,派驻首席服务官,实行周报督办制,推进项目开复工建设及竣工投产。聚焦民心民生问题,共完成或阶段性完成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新建绿地等民生实事36项。办结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238件,满意率100%。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各类问题3.3万余件,回复率100%。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建成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进入实体化运作。通过政务服务网站、执法机构办公场所统一公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建立5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聘请20名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员,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抽取132件执法案卷实现一案一查、交叉互查,定期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手段,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建立行政复议案件会审制度,定期召开重大疑难案件集中讨论会,对涉及案件的执法全流程、全方位进行审查,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研判,以“市长审案”、实地调研及复议意见书等多种形式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加强整改,规范执法行为。2023年,全市复议纠错率有所上升,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二是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行动,推进行政败诉案件以案促改,建立行政诉讼案件通报、败诉案件集体约谈和市领导批示案件督办落实等机制,做到通报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2023年,全市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下降,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得到提升。三是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治理实现市乡村三级城运体系、网格体系、平台系统全覆盖,“随手拍”“三色管理”等功能应用在郑州市全面推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多功能市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创新建立“1+2+N”工作体系,探索推广“1+3+3”工作模式,王村镇获评全省“新时代 ‘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四是建立完善“一府两院”法治共建机制,加强常态化联络沟通协调,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建立法律风险案件跟踪督办机制,对具有较大败诉风险的案件提前预警,定期组织召开府院联动办公会议,逐案研判案情、研究对策方案,推动多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不够深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法治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不牢,业务知识不精、法律法规不熟,导致执法程序不够严谨规范,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加强;普法宣传形式过于传统,方式有待创新,针对性、精准性、实用性仍有待提升;
三是部分执法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推进不到位,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有力,行政调解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个别部门化解行政争议主动性不强,导致仍有较大体量的行政诉讼直接涌入法院。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学深悟透中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地区(项目)的培育指导,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持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为民服务,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市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和黄河保护法等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把重点放在基层、把力量充实到基层,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三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贯彻落实《国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加强对各执法单位的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大轮训、大比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同时采取实地检查、“驻站式”监督、“伴随式”监督、抽查重大执法案件、个案全程跟踪调查、典型指导案例汇编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入职宣誓等多种形式,抓好“三项制度”全覆盖、无死角落实,防止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四是科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工作规定和《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不断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持续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重点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协议的全面审查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社会公众参与、专家机构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决策主体、权限、依据、内容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决策事项程序规范、内容合规、行之有效,不断提高市政府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五是完善“一府两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一府两院”会商研判和协同联动,推动市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法治共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建立完善行政机关涉诉涉执预警报告机制,加大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力度,定期组织召开府院联席联动办公专题会议,细化府院联动任务清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开展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严格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时预防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