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8X/2024-00285
  • 荥阳市民政局
  • 公告
  • 2024-09-09
  • 2024-09-09
荥阳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承接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规范我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体制机制建设,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_T42195-2022)指导,经研究决定,现公开征集符合服务条件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机构。
  一、评估主体
  1、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二级以上医疗资质者优先。
  2、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
  3、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4、应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二、评估环境
  1、开展评估工作的机构宜在本地设立单独的评估室,评估环境应清洁、安静、光线充足、空气清新、温度适宜。
  2、社区老年人集中评估时,应设立等候评估的空间,评估工作在相对独立的评估室内逐一进行。
  3、评估室内物品满足评估需要,不应放置与评估无关的物品。评估室内或室外有连续的台阶和带有扶手的无障碍通道,可供评估使用。楼梯、台阶各级踏步应均匀一致、平整、防滑。
  三、服务标准
  针对低保、特困、重残和社会老年人等不同人群,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自费、养老服务机构承担等方式支付费用,评估每名老年人每次评估费建议为200元,老年人本人及家属可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或个人意愿每年开展多次评估(自费),但原则上不得超过4次。
  四、联系方式
  地址:荥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203室)
  电话:0371-64628277
  邮箱:LLW64628277@163.com
  五、征集时间
  1、本次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2、以后符合条件的评估服务机构请及时申报;
  3、本征集公告长期有效。
  附:《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_T42195-2022)

荥阳市民政局
2024年9月9日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