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4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帮助企业稳定职工队伍,拟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荥阳市分公司等158家企业(非劳务派遣单位)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为确保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按照省人社厅政策要求,劳务派遣单位需通过单独的途径按照“依申请”方式申领稳岗返还补贴(具体要求和申领流程另行通知),本次公示的158家企业中如有劳务派遣单位应主动联系我局撤回申请,按照劳务派遣企业类型和相关要求申领补贴,公示期满未主动联系的,视为非劳务派遣单位、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如在核查中发现企业隐瞒经营状况,违规申领稳岗返还补贴,将追究企业相应法律责任。
请各申报企业认真阅读公示内容核对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及时反馈。
系统经办咨询:60252059 监督电话:60250853
附件:
1.2024年荥阳市大型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名单(第1批)
2.2024年荥阳市中小微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名单(第1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