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豫人社〔2024〕101号文件规定,2024年7月起,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3579元调整为3756元。根据文件精神,现对荥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024年7月至11月所有在岗人员的社会保险单位差额部分补缴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 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
监督电话: 60255197
附件:2024年7-11月公益性岗位社保及岗位补贴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