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荥阳市2013年度第十九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4〕775号)和《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荥阳市2013年度第十九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函》(郑国土资函〔2014〕151号),广武镇胡村集体建设用地33.0158公顷已被征收为国有土地,该范围内的李留欣等378户村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注销。 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1月4日前到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提出异议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广武镇胡村三、四、五、六组李留欣等村民378宗宅基地使用权基本情况表。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