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8月9日,郑州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荥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专项提级巡察,9月25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向荥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经过4个月集中整改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农业农村局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是及时传达会议精神。9月25日下午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市委巡察组集中反馈会的会议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做出部署。9月30日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工作培训会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思想认识。二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对巡察工作负总责;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总协调;各位分管领导是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落实等工作。三是制定整改方案。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9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对巡察整改责任分工情况进行通报并征求相关科室部门意见,10月1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郑州市委风腐专项提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10月1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中共荥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报送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四是认真检视反思。10月2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35个,针对问题深刻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进一步增进思想共识、明确整改方向。
(二)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一是主动带头领学。9月25日和9月27日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务实推动整改。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推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议和2次局长办公会议,牵头起草、修订完善整改方案,牵头领办宣传发动不够扎实、职责改革不到位等6个重点难点问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进行对照检查,聚焦反馈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三是抓实督促落实。督促提醒其他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周盘点、月调度”工作机制,11月2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调度巡察整改工作进度,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力推进。
(三)截至2025年1月24日,巡察反馈的7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61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长期整改10个;制定整改措施186条,完成整改措施186条,完成率为100%;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巡察整改过程中开展专项整治3次,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2人,建立完善制度13项,追缴退还违规违纪资金30.264399万元。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衔接资金联农带农作用不明显,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各环节廉政风险突出方面
1.项目入库把关不严,对乡镇上报项目未进行认真审核,部分项目规划脱离实际,如2022年高村乡鸽子养殖仓储配套建设项目,投资1883.3万元修建1.58万平方米仓库,与鸽子养殖实际产出不匹配,规划不符合实际需求,目前仅有10%左右仓储空间出租用于存放货物,未用于鸽子养殖仓储,投资资金付诸东流。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实施“四个一批”分类整改行动,将2022年高村乡鸽子养殖仓储配套建设项目纳入“提升一批”进行整改,督促指导项目所属单位高村乡人民政府结合仓储多功能性的特点,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禀赋、周边优势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多渠道招商引资,将该项目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安排专人不间断进行指导盘活,加强调度,并现场查看整改落实情况。二是严格按照《郑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的要求,落实“村级申报、乡镇审核、行业部门论证、县级审定”的项目入库程序,要求乡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拟申报入库的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和预期绩效目标进行研究审核论证,同时组织自然资源、交通、环保、文旅、市场监督等相关行业部门召开项目论证会议,对拟入库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土、规划、环保等要求进行逐一论证。三是对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或其他同等规格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审定,最终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实施“四个一批”分类整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目前该项目已出租使用,正常运行。二是今后项目入库严格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的要求,落实“村级申报、乡镇审核、行业部门论证、县级审定”的项目入库程序执行。三是对2025年拟入库的项目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项目设计脱离实际,不同设计公司设计方案雷同,疑似出自一人,2021年、2022年项目设计费用共计140余万元,抽查13个项目设计方案发现,2021年、2022年两家不同设计公司、8个不同地点的项目设计方案雷同,整体布局结构、分类描述等均相似,对自然条件、既有村庄情况、项目地基本情况描述雷同且不符合实际,错别字均出现在相同位置。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优质的设计公司,对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进行高标准设计。二是加强对设计公司监督管理,严格要求项目设计公司,充分结合项目所在地周边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等实际情况,科学设计项目建设方案。三是严格把关设计方案,对后期的方案校对审核,组织设计单位、乡镇、村委等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会审,最终形成切实可行的项目设计方案。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公司,并加强对设计公司日常监督管理。二是针对2024年15个衔接资金项目,严格要求项目设计公司充分结合项目所在地周边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等实际情况,对衔接资金项目进行高标准设计,科学制定项目设计方案。三是每半月实地察看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施工进度、项目安全、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把控。
3.调查论证不实,方案与现实情况不符,建设时设计变更较大,如2021年环翠峪村农家乐二期峰尚酒店建设项目,未按照设计方案建设,更改设计并减少装修工程。
整改措施:一是选择专业强的设计公司对拟实施项目进行设计,对项目周边建设环境、地貌类型和内部结构进行充分调查论证,规避可能导致设计成果无法满足现场施工的不利因素,确保项目按照设计方案顺利施工。二是督促设计公司积极与乡镇、村委的沟通对接,深入全面勘察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充分征求乡镇、村委的使用要求后,制定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同时,要求乡镇、村委签订设计方案确认单,多方确保项目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郑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乡村产业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邀请郑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专家,及荥阳市国土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等11个行业部门业务骨干或负责同志,对各乡镇提出申请的拟入库项目进行审核论证。项目论证后提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形成荥阳市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库。二是对2025年度拟实施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编制2025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设计公司,并联合乡村干部、相关专家,深入实地充分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优势短板后,编制相对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
4.招投标不规范。违规招标,签订合同时间早于中标时间,如2021年刘河镇官顶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于2021年10月8日由林州宏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但签订合同时间为2021年10月2日。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项目分类实施,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进行招标;由乡镇组织实施的项目在下达项目批复时,要求乡镇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三是加强审核力度,对项目实施进行全流程管理,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及时纠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要求对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分类实施,衔接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招投标,产业发展类项目由各项目单位乡镇开展招投标,农业农村局做好监督指导。三是对所有衔接资金项目按照《荥阳市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流程管理,使各项工作进展规范有序。
5.设计招标公告发布面不够广,宣传不够有力,如2022年设计招标仅有3家应标公司,2023年设计招标4家应标公司中有3家公司与2022年重复,均有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招投标流程及相关业务的学习。二是及时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进行宣传。切实做到招标公告发布公开透明,招标流程合法合规,确保能够有更多投标人参与项目的投标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在2024年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中,按照项目流程要求,通过多个平台对项目设计进行公开宣传,督促招标代理机构深入学习招投标各项管理文件规定,按照要求发布招标公告。
6.工程变更随意。项目建设把关不严。如2020年实施的环翠峪管委陈庄村餐饮食宿被褥餐具清洁包装项目,投入资金127.15万元,建设前未对项目占地严格审核,项目因建在基本农田而拆除,至今未重新建设。
整改措施:一是学习《郑州市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等文件精神,把好项目“入门关”。二是督促环翠峪管委会按照“四个一批”项目工作要求,对被褥餐具清洁包装项目进行整改。三是组织人员对所有产业项目进行现场排查,建立全市帮扶产业项目管理台账。四是建立完善衔接资金使用和产业项目管理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农业系统相关人员学习《郑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郑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办法》、《郑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二是环翠峪管委会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被褥洗消中心项目进行了专题研究,鉴于2021年“7.20”特大暴雨将该项目部分材料及设备冲走,其余材料及设备经过暴雨冲刷损坏严重,已不能重新利用,环翠峪管委会监督通过第三方评估公司对灾后剩余设备进行资产评估,并按照议事程序对该资产进行了处置。三是按照《荥阳市关于实行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提质增效整改分包责任制的通知》相关要求,督促指导项目权属乡镇、村建立产业项目动态管理台账,对项目运行实行动态监测管理,确保产业帮扶项目的效益充分发挥。四是制定了《荥阳市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发现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了《中共荥阳市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荥阳市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共荥阳市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提质增效整改分包责任制的通知》,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行全流程管理。
7.2021年环翠峪管委东沟村农副食品厂及蔬菜大棚项目,投资151.56万元,其中蔬菜大棚项目原计划在东沟村建设,后因东沟村场地受损,未经审批即直接更改在司庄村建设。
整改措施:一是对新申报实施的项目进行实地勘察,逐一落实影响项目实施的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土地等要素,提高项目谋划的精度和准度,把好项目“入门关”。二是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建设地点需要更改时,督促乡镇严格按规定履行项目变更手续。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规划方案进行施工,维护项目设计方案的严肃性。二是在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下确需变更的,乡镇及时提出申请,按照流程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后,按照批复内容方可继续实施。
8.资金拨付把关不严。对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到位,存在建设未完成资金先行拨付问题。如2021年环翠峪村农家乐项目二期峰尚酒店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534.36万元,于12月6日中标开始建设,至12月29日即按照95%工程进度将资金拨付,实际仅建设完成整体框架结构,目前处于烂尾状态。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实施“四个一批”分类整改行动,将2021年环翠峪村农家乐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纳入“盘活一批”进行整改,督促指导项目所在乡镇通过多渠道招商,使项目尽快盘活运营。二是对拟实施项目,做到早谋划,早开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支付进度同步。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和项目监督,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报账,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该项目按照“四个一批”问题整改文件要求,目前该项目已签订合同,准备装修。二是在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拨付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拨付,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避免出现资金超工程进度支付的情况。三是该项目为2021年环翠峪管委环翠峪村农家乐项目二期配套项目,该项目截至目前,装修方案已经确定,一楼原有隔断已经拆除,对面场地已平整完毕,障碍物已拆除。现正对污水处理系统做改进和扩容,预计2025年3月,将对一楼进行非遗文创艺术展厅和建筑物外立面形象做下一步装修。
9.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70%工程进度涉及工程款56.00万元,工程验收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基本完工”标准,但提前支付工程款。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规范验收标准,今后合同明确约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款,进一步明确工程验收节点。二是常态化坚持,严格按照工程验收标准,业务科室牵头组织监理、施工、设计、验收单位查看施工现场,进行竣工验收。三是在组织五大主体对施工现场验收后,对接我单位财务科提交工程竣工相关佐证材料,按照合同约定并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拨付工程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召开乡镇主管农业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的高标准农田验收标准培训会议,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学习,进一步落实竣工验收责任,强调由业务科室牵头组织业主、监理、施工、设计、验收等五个方面主体进行竣工验收。二是对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各施工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规程和验收办法,进一步明确验收时间节点和验收标准,严格遵守账务规章,规范报账手续。三是该标段目前正在审计局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将按照审计结果支付工程尾款。
10.监理形同虚设。监理公司存在违反监理流程问题,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中验收申请表、验收表均为监理公司先签字盖章,施工单位和荥阳市农业农村局再进行签字盖章。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工程验收程序开展验收。二是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监理工作内容和监理流程进行监理工作,督促监理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监理合同履行职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召开了高标准农田监理工作培训会议,加强监理工作流程业务学习。二是对监理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强化监理意识,规范监理流程,严把程序关和后期质量监督。并对该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了更换。三是对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单位下发整改要求通知,就监理工作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严格按照监理流程开展工作。
11.有6个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538.14万元目前均停止运营,如2022年启动的新沟村鸵鸟谷特种食品加工项目,投入资金355.66万元,目前项目仍未投产使用。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四个一批”的实施整改,将2022年新沟村鸵鸟谷特种食品加工项目等六个项目纳入“盘活一批”进行整改,按照《荥阳市关于实行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提质增效整改分包责任制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项目所属乡镇和分包单位通过多渠道发布招商信息,采取有力举措,尽快将项目进行提档升级、盘活运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二是要求乡镇在申请实施项目前,确定好项目运营方,明确项目用途及预期目标。三是将产业项目运营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对项目运营较差的乡镇,不予批复新的产业项目或酌情减少项目资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四个一批”整改行动的持续推进,6个项目纳入“盘活一批”进行整改,6个项目目前已整改完成,已开始运营。二是根据《荥阳市关于实行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提质增效整改工作分包责任制的通知》,将停产闲置的项目,由项目所属乡镇和帮扶单位共同承担产业项目提质增效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建立问题整改动态管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2022年启动的新沟村鸵鸟谷特种食品加工项目,含一期食品加工项目和二期隔断及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鸵鸟屠宰场于2024年6月15日签订合同,截至目前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成,已正常运营。三是按照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将产业项目运营情况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
12. 2023年汜水镇廖峪村九龙口景区民宿餐饮项目,投入资金1116.22万元,目前项目停止运营,未能发挥强农富民惠农作用。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四个一批”的实施整改,将2023年汜水镇廖峪村九龙口景区民宿餐饮项目纳入“盘活一批”进行整改,督促指导项目所属乡镇汜水镇人民政府,通过多渠道发布招商信息,尽快将项目进行盘活运营,并发挥联农带农效益。二是要求乡镇在申请实施项目前,确定好项目运营方,明确项目用途及预期目标。三是将产业项目运营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对项目运营较差的乡镇,不予批复新的产业项目或酌情减少项目资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四个一批”整改行动的持续推进,目前该项目乡镇已与运营方签订租赁合同。二是督促乡镇和运营方,尽快投入运营,发挥强农富民惠农作用。三是按照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将产业项目运营情况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考核。
(二)人民至上理念树得不够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欠缺方面
13.推进“六清六乱”工作不到位,跟踪督促不及时。豫龙镇兴国寺村、城关乡张楼村等多个村出现垃圾堆积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开展“六清六乱”。以“六清六乱”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提升农村环境面貌。二是持续督导检查。依托荥阳市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域人居环境进行督导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后及时交办反馈至各乡镇、相关委局和职能部门进行限期整改,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五星”支部生态宜居星创建、“美丽庭院”、“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推广运用“积分制”“农户门前三包”制度、常态化村庄清洁制度,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整治体系。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依托市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专班组织开展“迎中秋、庆国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洁行动,2024年11月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秋冬季战役,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采取市级督导、乡镇互查、乡镇自查方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三是结合“五星”支部生态宜居星创建、“美丽庭院”、“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推广运用“积分制”“农户门前三包”制度、常态化村庄清洁制度,全年共投入人力77808人次、车辆30171辆次、清理垃圾78943方,清理残垣断壁124处,规范整治“三线”问题88处、规范整治垃圾回收站点383个,清理小广告39061个、规范整治集贸市场50个、规范沿街商户5260个、整治广告牌(栏)2473个,整治乱搭乱建727处、整治空心院117个,新植绿化树31482棵、新增绿化带6968米、绿化面积140915平方米,提升景观节点31处,新安装路灯793盏,评选美丽庭院1238户,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四是豫龙镇兴国寺村、城关乡张楼村垃圾堆积问题已整改。
14.农村“厕所革命”重视不够,责任未扛牢,未针对2023年荥阳市委巡察提出的“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不彻底”问题制定对应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户厕问题“回头看”。组织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全面排查农村户厕问题,结合实际、分类整改,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加强改厕后期管护。结合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成立专业管护队伍,将户厕问题整改和后期管护有效结合,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厕所改造和后期管护工作。三是加强污水治理监管。切实履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职责,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列为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内容,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乡镇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8月组织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对2018年以来财政支持改造的92548户农村户厕开展拉网式、全方位问题排查整改,摸排比例100%。二是结合农村户厕后期管护,共摸排户厕问题154个,完成问题整改154个,整改率100%。三是2024年依托市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农村污水专项治理,市城管局、市农委牵头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专项治理。
15.农村公厕管护责任未压实,全市101座农村公厕中有14座存在设备损坏、冬季用水难保障等问题,有8座不能正常使用,其中环翠峪景区司庄村2座农村公厕均毁坏。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公厕管护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公厕由各乡镇统一领导,加强农村公厕日常管理。二是开展问题摸排整改。组织各乡镇开展农村公厕问题摸排整改,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厕管护。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将农村公厕管护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乡镇整改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荥阳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公共厕所管护的通知》,明确农村公厕由乡镇统一领导,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原则,加强日常监管。二是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公厕使用管护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公共厕所使用管护台账。三是2024年10月和12月先后向豫龙镇、乔楼镇、崔庙镇、环翠峪管委下发公厕问题整改交办单和提醒函。
16.美丽乡村建设后期缺乏管护指导,贾峪镇石棚村美丽乡村示范项目维护不到位,游园设施荒废,杂草丛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监督指导。切实履行美丽乡村建设监管职责,不定期对项目建设使用管护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二是建立管护台账。对全市美丽乡村项目使用管护情况开展排查,并建立使用管护台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市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及管护运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加强美丽乡村项目后期管护,做好后期运营。二是组织各乡镇开展美丽乡村项目使用管护情况排查,建立美丽乡村项目使用管护使用台账。三是2024年10月市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向贾峪镇下发问题交办单,并到石硼村进行实地查看。目前,贾峪镇石棚村美丽乡村示范项目维护不到位问题已整改。
17.营商环境重视不够,为民助企效果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缺少助农发展规划。如指导养殖户设置养殖地不科学,导致小湾猪场2年内连续3次搬迁,给养殖户带来损失。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指导养殖企业根据地形地貌、周边环境等防疫条件科学选址,进一步规范农用设施用地办理流程,用好用活农村土地政策,有效解决养殖企业生产用地和建设用地机制上的“瓶颈”问题。二是调查农业企业面临急难愁盼问题,制定我市种植业、养殖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好扶持农业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召开农业企业和银行见面会,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争取产业帮扶政策,解决农业企业“融资难”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行两厅融合。推动落实河南政务服务网与审批大厅融合,扎实开展“一网通办”工作。承接下放事项共88项,拓展网上可办事项,扩大平台服务范围,实行线下线上同步受理。二是精准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推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企业开办条件,精简前置审批程序,大幅缩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三是提升政务服务环境。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适用依据,规范审批流程,取消不必要申报材料,杜绝模糊条款。开展“简化审批流程月”清理不必要的审批步骤,确保每个环节都是必要的,提高审批效能,加快审批流程。
18.对农业企业缺乏指导帮助,近三年农业龙头企业由45家减少为26家,星级企业由13家减少为7家。
整改措施:一是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推介会等活动,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支持企业开展品牌认证和商标注册,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加强农业品牌创建工作指导,支持龙头企业“三品一标”认证,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龙头企业开展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线上农创微课堂学习。二是指导龙头企业参加推广活动,组织博大面业集团有限公司参加第十八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组织河阴情、金色农业参加第二十一届农交会;组织中荥农业、蜂益、中联、金谷15家企业参加东盟粮农合作大会;组织河阴情、金恒参加第三届一带一路农业博览会。
19.对农民合作社发展重视不够,2023年荥阳市委巡察反馈“农民合作社帮扶支持效果不佳”问题未整改彻底,仍未制定农民合作社支持举措和激励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文件,提高对农民合作社在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重要作用的认识。二是对全市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现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了解农民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帮扶支持的需求和期望。三是结合调研结果和实际情况,努力争取农民合作社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技术支持和优惠政策。
整改结果:已完成,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文件。二是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完成《荥阳市合作社发展情况报告》。三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农民合作社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技术支持和优惠政策。
20.工作流程不科学,群众办理业务不方便。业务办理流程不清晰,在审批服务大厅没有常设对外窗口,未公示办公地点,群众办事需通过咨询台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整改措施:一是重新梳理业务办理流程,及时更新公示业务受理范围。二是多途径公开业务受理窗口办公地点、办公电话。三是将业务工作与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管理工作深度融合,严格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荥阳市农业农村局一楼大厅张贴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及咨询电话。二是在政务服务网更新办理事项清单,同步咨询电话和办事地址。三是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及咨询电话。四是在荥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公示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及咨询电话。
21.审批考核流程不规范,如农机驾驶证考试缺乏固定规范化的考试场所,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梳理审批考核各个环节,逐项进行规范。二是选定合理固定的农机驾驶证考试场所。三是完善考试场地设施,确保考试人员及车辆安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办理的监督管理,认真梳理农机业务办理事项流程中的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各个环节,根据办理流程对申请材料和审批资料是否完整、审批签署及归档是否规范等进行严格把关。二是根据场地面积、地形要求、交通便利等方面的内容,选定符合农机驾驶证考试要求的固定规范化考试场所,提高考试质量。三是完善农机驾驶证考试场地设施,设置考试区域、候考区域、安全警示标识等,同时增设考试安全员,确保考试人员及车辆安全。
22.农机补贴发放缺乏主动观念,2023年仍有498万补贴未发放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增强主动工作观念和实践。二是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及时申请结算资金。三是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加快补贴资金结算兑付进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农机补贴政策学习,提高为民服务意识,通过广泛宣传,提升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二是对2023年及以前受理申请进行结算兑付清册,并对2024年已受理符合结算条件的申请结算兑付。三是对农机补贴发放的办事程序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服务平台,让群众更加便捷地提交补贴申请。
23.对上级要求落实不细致,2023年在补贴申请数达到可用资金总量110%时,未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要求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给群众申报带来不便。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年度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落实。二是加强政策学习,及时通过多种便于群众接受掌握的形式公开公布农机补贴相关信息。三是积极做好群众来电来访,解释好政策及落实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年初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8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补贴申请结算兑付清册。二是通过农机补贴微信群、政务网及时向群众公开2024年-2026年度农机补贴政策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随时申请补贴。三是向社会公布办公场所、政策咨询热线电话,随时接受群众政策咨询等事项。
24.“三资”管理混乱,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不牢。群众“钱袋子”扎得不够紧,作为牵头负责部门履行“三资”指导督导职责不够细实,制度建设不及时,业务体系不完善。2023年10月荥阳市委巡察反馈指出“三资”管理制度不够严格问题,2024年5月才制定出台管理制度,巡察进驻前95%乡镇“三资”管理制度未修订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上级部门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建立我市“三资”管理制度。二是定期对乡镇(街道)开展指导督导工作。三是指导乡镇及时制订完善本级“三资”管理制度。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完善“三资”管理业务体系。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基于政策依据与本地实情,最终出台《荥阳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荥阳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荥阳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二是多次深入乡镇(街道)开展指导督导实地工作,聚焦乡镇 “三资” 管理机构运行、制度执行、台账建立完善等情况进行检查。三是通过下发通知,指导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各乡镇基本已及时制定“三资”四项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并上报备案。四是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工作,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荥阳市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三资管理业务体系。
25.业务工作指导乏力,抽查发现高村乡、城关乡部分“三资”管理人员对工作要求不了解、操作流程不熟悉。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三资”管理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明确“三资”管理的领导责任和分工安排,固定人员配置,做好备案“三资”主管和工作人员名单。二是联合相关部门通过组织培训、线上线下实时指导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乡镇“三资”管理人员能力。三是依托第三方机构加大平台操作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操作水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各乡镇对“三资”管理岗位人员进行梳理与优化调整。目前,全市各乡镇共配置“三资”主管人员 15名、专职工作人员 15 名,且全部完成人员信息登记造册工作。二是分别于2024年10月18日、12月20日组织各乡镇人员进行全国农村资产监管平台线上培训会,加强业务培训。三是整合上传政策文件、培训视频、操作指南等学习资源,供乡镇工作人员随时查阅学习、自我提升。
26.日常跟踪督导不够到位,没有全方位排查“三资”管理问题并督促整改,致使问题堆积,巡察进驻后荥阳市农业农村局审计发现全市“三资”管理存在“政经分离”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499个。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全方位排查工作,力争问题见底清零。二是做好“三资”审计监督工作。每年开展“三资”抽村审计监督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纠正,规范“三资”管理。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对各乡镇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其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三资”管理专项整改行动开展排查,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共607条,其中经第三方审计发现问题431条,各类自查发现172条,往年项目审计发现问题4条。目前已整改完成520条,其余正在督促整改中。二是做好“三资”审计监督工作,开展“三资”抽村审计监督工作,审计过程严格遵循国家审计准则与农村集体 “三资” 审计规范,聚焦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组成三资管理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对发现的问题,与乡镇负责人沟通交流,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指导乡镇建立专项整治问题清单以及整改台账,每周都对其督促更新整改进度。
27.惠农补贴发放不到位,影响群众农业生产积极性。补贴补偿发放存在漏洞,影响群众利益,如2022年至2024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中,对镇、村上报耕地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多领取补贴等问题135个,涉及补贴资金27.05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对2022年至2024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核查,将多领取的27.05万元补贴资金退回市财政粮食风险金专户。二是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监督机制。由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牵头,与审计、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督机制,紧盯补贴发放关键环节,结合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运用大数据比对拓展监督手段,开展常态化监督。三是规范补贴发放流程。制定详细的发放流程,明确发放条件、发放依据和发放时间节点。四是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及时将补贴对象、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对自查、抽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逐一筛查,逐一核实,发现惠农补贴领域问题主要为公职人员领取补贴、改变耕地性质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土地未及时核减、村集体土地领取补贴等,市农业农村局及时督促问题涉及乡镇加大问题的整改力度,目前已将多领取的27.05万元补贴资金全部退回市财政粮食风险金专户。二是建立荥阳市惠农补贴工作监督制度。为保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便捷发放到位,提高惠农补贴发放的指向性和精准性,确保农民群众利益不受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成立荥阳市惠农补贴监督工作专班,制定《荥阳市惠农补贴工作监督制度》,对惠农补贴监督工作的监督内容、监督方式、问题处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以中共荥阳市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至各乡镇。三是出台《荥阳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制度》,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分析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在广泛征求各乡镇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应对措施,制定《荥阳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制度》,并以荥阳市农业农村局、荥阳市财政局联合文件的形式进行了印发,文件在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界定、公示制度、纪律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进行明确,大大提高了补贴发放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这项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28.防疫工作存在短板,人畜共患病风险增加。在保障群众健康上履职不力,人畜共患病管控乏力,如对散养户缺乏针对性防疫措施,个别散养户疫苗接种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乡镇加强对散养户强制免疫宣传、监管,加强散养户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各乡镇,做好补免补防工作。二是落实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三是加强防疫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防疫工作人员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防疫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进而整体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能力,降低人畜共患病风险。
整改结果:已完成,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制定印发2024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二是加强防疫督导检查,现场查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免疫情况。三是秋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对各乡镇抽取散养户及规模场,进行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督促各乡镇做好补免补防工作,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动态免疫密度达95%以上,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6%,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四是邀请郑州市专家对我市官方兽医、防疫人员进行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免疫操作规程进行培训。
29.2019年至2023年荥阳市人畜共患病(布鲁氏菌病)病例数从8例增长为46例。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利用媒体、培训会、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面广大消费者开展布病防控知识宣传,同时对牛羊养殖户等重点人群做好布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二是加强源头控制。严格落实检疫监督。落实落地检疫制度,外地购买的牛羊须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测报告,按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三是全面开展畜间布病的监测和净化,加大对全市范围内存栏的羊、牛开展布病监测力度,对检测出的布病阳性牲畜实施净化工作。四是开展彻底的消毒灭源。组织本辖区内牛羊养殖户定期开展集中消毒,消毒的范围包括养畜场的圈舍、垫料、场地、粪便、运输工具等,做好消毒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布鲁氏菌病防控小视频,通过各乡镇养殖场户微信群向全市广大养殖场(户)进行宣传。二是努力推动牛羊定点屠宰场建设,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计划加快我市牛羊定点屠宰场选址、建设工作,促进牛羊检疫率。三是积极组织布病强制免疫,2024年发放布病疫苗M5株8.3万头份,免疫羊7.26万只,布病疫苗S2株1.16万头份,免疫牛0.2万头。做好布病免疫抗体监测和净化,2024年共监测羊布病抗体1557份,牛布病抗体2683份,扑杀并无害化处理牛1头、羊9只。对郑州市绿麒麟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开展全群布病检测净化工作。四是针对2024年监测场养殖场(户),重点抽取发生过布病的地区,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对全市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消毒。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感染病例明显下降,我市布鲁氏菌病病例从2023年46例降至2024年26例。
30.对第三方防疫公司监督管理考核不到位,防疫员工资长期未支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防疫公司月例会、季检查、年述职考核制度。防疫公司分别通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每季度对防疫公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例会进行通报;每年年底防疫公司汇报全年工作开展情况,由畜牧兽医管理科联合畜牧中心对防疫公司全年工作进行考核。二是防疫员工资由县乡两级财政共同承担。针对拖欠防疫员工资情况,及时排查摸清底数,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协调财政局、各乡镇及时向动物防疫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25日左右,定期召开我市动物防疫服务公司例会,公司汇报本月免疫情况,年底要求公司负责人对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染疫动物强制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进行述职。制定荥阳市动物防疫服务公司考核办法,年底对我市6家动物防疫服务公司进行考核。二是分别与各乡镇分管农业领导、主要领导逐级沟通协调,提升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督促乡镇尽快解决拖欠防疫员工资问题,目前崔庙镇、广武镇、汜水镇、刘河镇已经基本结清,剩余乡镇正在努力解决。三是2023年县级防疫服务公司的防疫服务费已经主管农业、主管财政市领导签批,相关手续递交财政局等待支付。
3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缺位,为民保健康有不足。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缺乏统筹安排,存在监管漏洞,2021年以来未对荥阳市生鲜乳开展过本级抽样检验。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工作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加强工作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职到位。二是根据河南省、郑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荥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荥阳市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农产品抽检工作。三是加强对生鲜乳的质量监管,每年初联合制定生鲜乳抽检计划,定期对养殖企业进行抽检,及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0月30日上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制定印发荥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荥阳市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计划。三是组织人员对全市6家奶站和奶畜散养户进行日常监督抽检,2024年完成41批次抽样检验。
32.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不到位,2021年未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情况。
整改措施: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农产品监测结果公示制度,每季度通过政府网站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同时通报给相关单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荥阳市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计划》,截至目前2024年共完成定量检测450批次,定性检测36324批次,全年检测任务已完成,并及时上网公示。
33.2021年、2022年均未完成粮食生产种植面积任务。
整改措施:一是科学下达目标任务。结合乡镇作物种植情况,依据乡镇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和卫片图斑耕地面积科学下达粮食生产任务。二是加强过程监督。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下达后,强化工作调度,播种期间对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落实情况实行日调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同时做好粮食生产关键时期技术服务,提高粮食种植效益,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三是强化目标任务管理。把粮食生产种植面积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一票否决项纳入乡镇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2024年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4.88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下达目标任务。针对乡镇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存在的问题,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国家耕地用途管控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4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依据为各乡镇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和卫片图斑耕地面积。二是加强过程监督。为确保粮食安全考核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24年我市瞄准目标任务,强化过程管理,定时调度各乡镇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便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在夏粮和秋粮播种关键期实施播种进度日调度。同时结合我市粮食生产实际,在夏粮和秋粮生产的关键时期,及时制订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意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民解难释疑,为我市粮食生产保驾护航。三是强化目标任务管理。为确保完成我市粮食目标任务,我市已将粮食面积、粮食产量、大豆面积、油料面积等目标任务列入乡镇乡村振兴专项绩效考核,并作为一票否决项列入对乡镇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34.高标准农田建设审核把关不严。未深入现场全面核实,存在将村庄、宅基地、工业用地等纳入数据图斑进行上传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上述问题加大项目排查力度。二是组织第三方专业人员,深入现场全面核实,重新制作2021年项目图斑,上传河南省数字耕地系统,并通过系统质检。三是在今后项目制作图斑时,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制作。四是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合作,确保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域符合荥阳市国土规划的要求和耕地使用标准,图斑及时上传河南省数字耕地系统质检,并提交至本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核上图入库。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第三方专业人员对存在村庄、宅基地、工业用地等问题图斑进行全面核实。二是核实后由第三方公司制作4个新图斑,已于2023年12月将新修改后的图斑上传至河南省“数字耕地”系统。三是2023年12月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将新图斑上报至农业农村部,截至2025年1月上旬,2019年、2020年、2021年的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图斑已上传至农田监测平台。四是严格按照《中共荥阳市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荥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新实施项目,从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规范合同管理、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等方面,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从建设质量管理、上图入库、竣工验收等方面作出相关安排。
35.监督督促不到位,管护责任未压实,部分高标准农田设施未用于粮食生产,如高村乡张常村高标准农田中,1口水井损坏无法使用,3口水井被企业圈占,群众使用不便。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高村乡人民政府和张常村村两委相关负责同志,立即进行整改。对3眼机井必须纠正、疏通地埋管,同时拆除掉围栏,方便群众使用。二是4眼机井的地埋管要保持畅通,用于农田灌溉。三是每年定期组织涉及乡镇农业部门进行日常监督排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荥阳市农业农村局分别于7月1日、8月10日,先后2次对高村乡政府下发提醒函,要求对3眼机井的围栏进行拆除、1眼损坏机井进行维修,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类似问题排查整改,8月份张常村3眼机井的围栏拆除,机井已经得到维修,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积极筹措资金222万元,对全市高标准农田200余眼机井进行排查,现场研究整改方案,确定将70余眼具备维修价值的农田灌溉机井及其配套设施进行统一维修,目前维修项目已经完工,共维修机井72眼。三是8月13日中共荥阳市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荥阳市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利用工作的通知》,对全市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安排和强调。
36.未按照《荥阳市高标准农田管护实施办法》要求拨付每亩5元管护经费,未对设施管护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每亩5元标准,将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二是充分利用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对全市问题机井开展维修。三是常态化坚持。组织人员对设施管护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1月召开了全市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培训会,开展2024年高标准农田“管护月”活动。二是2024年财政部门已经将130万元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三是2024年10月我局协调财政部门,利用上级管护资金和130万元本级管护资金对全市农田灌溉机井进行维修,维护机井72眼。
37.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深入。对习近平总书记“让文化和自然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的要求落实不深入,在指导推动口子村等沿黄村“一二三产融合”上有欠缺,未能将“玉门古渡”“黄河号子”等文化资源转化成集体经济发展优势。
整改措施:一是高质量开展荥阳市沿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规划,结合黄河流域的土壤、气候特点,培育特色农产品石榴,制定河阴石榴产业园规划。二是推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业合作社、农户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农产品的订单式生产,保障企业原料供应和农民收益。三是利用各种节会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对接商务部门通过网络直播、电商平台等方式,推广和销售特色农产品,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提高农民的电商意识和操作技能。四是正在编制《荥阳沿黄都市近郊型(丘陵型)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规划》,主动融入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以黄河邙岭风光为背景,依托特色产业、独特文化、和美乡村、风景区(游乐场)、名胜古迹(含玉门古渡)、非物质文化遗产(含黄河玉门号子)等各类资源,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河阴石榴产业规划已拿出初步规划,等待领导审核后出台正式方案。二是组织70余家企业参加河南省优质特色农产品联展活动、第九届樱花节农产品展销活动、第八届黄海麦区小麦新品种地展博览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参展活动等各类活动13场次。三是制定河南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先导区规划方案上报郑州市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11月列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郑州市人民政府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的“荥阳市北部乡村全面振兴丘陵先导区”,围绕现代种业,发挥荥阳市育种优势,建设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示范产业园区,形成与中原农谷、神农实验室协同共促的种业发展格局。融入沿黄生态经济带建设,以高村乡、王村镇、汜水镇为重点区域,依托特色产业、独特文化、和美乡村等资源,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三产融合、产村融合,打造沿黄都市近郊型乡村振兴引领示范片区。四是2025年1月3日组织王村镇等6个乡镇参加荥阳“黄河鲤鱼”种质资源利用研讨会,邀请郑州市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推广站王健华书记讲解“168生态高产养殖模式”技术要点,邀请河南师范大学水产专家团队李豪博士讲解目前国家及省内渔业生产中的前端技术和实际生产应用前景,以及河南省水产养殖、循环农业应用的技术,助力荥阳市渔业发展。
38.渔业发展指导帮助职责履行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荥阳鲤鱼”名特优新农产品优势,群众缺乏养殖积极性,2021年万亩鱼塘清退后,未能拿出切实有效的举措衔接推动渔业发展,渔业产业持续低迷,2022年产量由原来的9759.4吨变为近乎为零,2023年产量恢复为214.8吨,缺乏产业复苏动能。
整改措施:一是宣传水产养殖政策、农业设施土地建设政策。二是对意向企业开展实地现状查看,开展水产168生态高效养殖模式、设施渔业的技术推广,大力推广168生态高效养殖模式、设施渔业的技术。三是放大黄河鲤鱼品牌授权企业的技术优势,介绍其与沿黄旅游企业进行合作,增加“郑州“黄河鲤鱼”品牌生产面积,提高种质资源优势,扩大品牌效益和区域影响,实现品牌的发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常态化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技术人员工作培训,网络平台技术培训、企业现场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宣传水产养殖政策和新技术推广示范。二是组织企业参加郑州市农技推广中心“漏斗形池塘循环水高效养殖”(即168生态高效养殖模式)交流大会,宣传荥阳市水产168生态高效养殖模式、设施渔业的技术推广。三是组织郑州黄河鲤鱼品牌授权企业(郑州千山万水农业有限公司)和郑州玖柒现代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合作,推广黄河鲤鱼种质资源优势,扩大品牌效益和区域影响,双方已经签订合作协议。四是2025年1月3日组织“黄河鲤鱼”种质资源利用召开研讨会,开展2025年荥阳渔业新增面积乡镇摸底统计暨水产168生态高产养殖模式技术宣传,增强市场竞争力,壮大荥阳农业品牌。2024年渔业产量恢复到261吨。
39.权力边界不清晰。行政执法未严格遵循执行权与监督权适当分离原则,行政执法大队同时承担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的监管业务工作和畜牧行业行政执法职责,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对行政执法大队承担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的检疫工作、监管工作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再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界定各项职责的具体内容、工作流程和标准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同环节的执行主体和监督主体,确保职责清晰、不重叠、不模糊。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在执行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监管、行政执法职责时,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三定方案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的监管业务工作人员与畜牧行业行政执法人员分离,明确各自岗位职责,避免业务职责和人员交叉。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每周固定时间开展集中学习,学习涉农法律法规、标准文书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监管行业,加强执法案件办理和档案管理。
40.行政执法存在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执法人员涉农政策法规学习,提升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政治站位,明晰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案件办理中各环节的审核,确保依法依规办理。三是严格执行农业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案卷评查机制、执法卷宗制作规范制度,认真遵守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面提升案卷制作水平。四是全面排查已结案卷宗,发现问题依法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学习。每周二上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学习涉农法律法规、标准文书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案件办理和档案管理。二是严格案件办理。办案人员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政策法规科对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法制审核。三是遵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农业执法“三项制度”、案卷制作过程形成主办人制作、协办人校对、政策法规科审核三项管理,规范制作卷宗。四是开展案卷评查。对办结案件开展评查,查找案卷制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改进措施。
(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深入
41.学用脱节,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到位。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印发后,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千万工程”文件工作滞后。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文件签发进度,争取最短时间内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要点》。二是对上级文件、会议精神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快征求意见进度,争取最短时间内印发实施方案,强化工作督导,推动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印发《中共荥阳市委 荥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荥发〔2024〕4号)文件。二是组织集中学习,深刻领会202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2025年“三农”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筹备制定荥阳市202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42.对农业农村工作主动调研少,2021年至2024年仅开展调研4次。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强调调研对于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性,增强党员干部对农业农村工作调研的重视程度。二是制定调研计划。明确调研目标和重点领域,结合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调研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每个调研项目都有专人负责,按时推进。三是丰富调研方式。开展实地走访,深入农村基层,与农民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和困难。通过组织座谈会,邀请农业专家、农村干部、农民代表等参加,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四是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对每次调研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和解决方案,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推动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扩大)会议、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一号文件、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郑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三农”发展的重要性,增强党员干部对“三农”工作调研的重视程度。二是按照2024年工作谋划和目标任务,完成了粮食生产风险减量、产业发展情况、数字乡村建设、石榴产业发展、畜牧业发展情况等5个方面的调研任务。三是根据调研结果提出的政策建议和解决方案,用于指导2025年工作谋划和推动“三农”工作的发展。四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明确2025年调研目标任务,拟订2025年“三农”工作调研计划,统筹谋划部署2025年各项工作。
43.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全面、整改不够有力。分设“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未定期召开联席专班会议,没有切实发挥专班作用。
整改措施:一是拓宽问题发现渠道。利用网络、媒体等渠道积极开展宣传,公布电话、邮箱、信件等举报方式收集问题线索。二是对“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数据进行分析,查找异常情况和潜在问题。三是定期召开专班会议。明确专班会议的召开时间、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集中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电话、邮箱、信件等举报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将审计局、统计局、财政局、12345市长热线、信访局、纪委信访室等有关部门纳入协同网,提高发现问题质效。二是对“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数据,采取大数据比对进行分析,同时通过问题抄送、资料查询和信访转办等多种方式,查找异常情况和潜在问题,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流转,及时处置。三是明确专班会议的详细规则,规定每月25日召开联席专班会议,共召开4次专班会议,重点汇报集中整治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切实发挥了专班作为集中整治工作“指挥中枢”的关键作用,保障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44.宣传发动不够扎实,个别谈话的60名中层以上干部中,22名干部不能准确答出10项集中整治重点,19名干部不了解集中整治要求和信访举报方式。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专题学习,围绕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以及整治要求和信访举报方式进行详细讲解和学习,确保每位党员干部都能充分理解和准确掌握关键信息。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宣传发动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9月30日、10月8日、10月14日、10月21日召开全体人员及中层以上人员会议,对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整治要求进行再学习,再安排,再部署。二是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完成1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知识测试。
45.责任扛得不牢,排查的635条问题均为镇、村责任,没有以下看上查找不足,未对本单位职责问题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对排查出镇、村责任问题进行深入反思,从本单位的职责出发,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本单位在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政策制定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二是针对存在问题不足,重点从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政策制定等方面着手,加强相关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水平。三是对发现的问题提请党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确保职责问题划分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三资”管理、惠农补贴领域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度,开展专题讲座。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各类培训 80余场次,参与培训人员达 900余人次,全方位提升履职尽责硬实力。二是组织专班会议,针对已排查出的镇、村责任问题开展研讨会议,以本单位职责为切入点,全面回溯问题产生的全过程,通过分析发现,在工作指导上缺乏精准性与实操性,致使镇、村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在监督管理上存在监督频次不足、深度不够,未能及时察觉基层违规操作隐患等问题。三是将排查发现的疑似涉及本单位职责问题进行详细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提请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建立“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管理制度10项,明确在后续整改及长效防控中的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无推诿、责任落实无死角,为后续工作稳步推进筑牢根基。
46.职责改革不到位,未及时修订完善“三定”方案职责,农业农村局科室实际工作与“三定”方案脱钩,科室职责与下属事业单位职能重叠交叉,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管理科职责与畜牧中心职责交叉,综合业务科人才培训职责由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承担。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学习借鉴郑州市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精神。二是积极修订完善本级三定方案,根据荥阳市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机构改革要求,制定荥阳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行政科室履行管理职能,事业单位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郑州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领会文件精神,修订完善荥阳市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提交荥阳市编制委员会审核后,上报郑州市核准通过。二是中共荥阳市委办公室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荥阳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荥办文〔2024〕12号),改正了“科室实际工作与‘三定’方案脱钩,科室职责与下属事业单位职能重叠交叉”问题,明确了行政科室对事业单位工作负有牵头和指导职责、事业单位对具体业务工作负责。
47.分工未能及时调整理顺,如社会事业科、农业机械管理科等机关科室由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下设机构由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乡村振兴班子成员直接分管。
整改措施:落实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三定”方案规定,对领导分工进行调整,职责再明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科级领导干部任职文件,经过前期充分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于11月14日党组会研究,并在党组(扩大)会议决议通过《中共荥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分工的通知》,按照党组成员统揽,个别科级领导协助党组成员,科级领导独立分管好自己的业务,理顺工作关系,减少工作交叉,增强协同效能,统筹推进工。
48.落实按岗履责要求不到位,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承担机关或其他事业单位工作,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3名班子成员均只参与农业农村局机关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对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3名班子成员进行工作调整,将他们的工作重心回归到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的本职工作上,确保中心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对农业农村局机关各岗位的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和明确界定,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岗位要求和工作重点。三是按照“三定”方案落实岗位职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11月14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的《中共荥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调整领导分工的通知》,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主任已按照任职文件主持农技中心全面工作,中层干部岗位调整正在酝酿和征求意见。二是通过周一办公例会再次学习《荥阳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荥办文〔2024〕12号)和5个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荥编〔2023〕113号、荥编〔2023〕114号、荥编〔2023〕115号、荥编〔2023〕116号、荥编〔2023〕117号),通报农业农村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各个岗位的职责,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三是按照《公务员平时考核细则》和《郑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各项考核评价工作,考核结果与职级晋升、评优评先工作挂钩,激励党员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9.内部管理不规范。单位内控制度建立不全面,无对应职责、风险点、对应防控措施、流程图等必要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将单位内控制度的对应职责、风险点、对应防控措施、流程图等内容进行完善。二是按照内控制度规定程序,加强各个环节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新的《荥阳市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管理手册》,梳理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流程,确定业务活动的监管风险、业务管理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从单位层面、业务层面明确防控措施、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二是将按照内控制度规定程序,落实相关责任。
50.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如未对限额标准以内印刷服务确定定点供应商,2022年8月6次条幅印刷共计2.42万元支出在不同的公司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财务制度执行力度,对限额标准以内的服务将按照《荥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荥阳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荥财字〔2018〕9号)文件规定执行。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荥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荥阳市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荥财字〔2018〕9号)文件规定,明确了必须进行政府采购程序的相关要求。对于小额办公经费支出未做具体明确或者要求定点供应。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办公经费使用。
51.2022年8月1.5996万元的慰问物品,慰问人员领取未进行签字。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报账资料。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报账资料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问题,规范报账资料。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报账资料已补充完整;二是重新组织科室人员学习了报账资料审核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报账审核。
52.2022年四批农机购置补贴160.98万元、2022年农机深松整地补贴29.3837万元,所有审签表、申请表、说明、承诺书等均未注明时间。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工作精细程度。二是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加强资料的审核复核。三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资料齐全完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人员进行业务再培训,强化审核复核要求。二是对相关报账资料进行补充完善。
53.2023年1月报销2021年-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县车辆维修费5.593万元,只有2022年9月20号五张发票和清单,没有车辆信息。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要求完善报账资料。二是严格落实报账手续审核制度,规范报账信息资料,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和公务车辆报账手续的管理,不断完善规范公务用车制度和报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报账资料已补充完整;二是进一步明确报账资料审核各个环节明细及职责,确保报账资料的完整性。
54.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及询价制度,如2023年3月支付购买动物免疫药品和购买服务13家公司199.655万元,无招投标或询价手续。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河南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中标公告》《荥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7)10号》,制定我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订购制度、动物防疫公司管理办法,局党组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研究确定疫苗厂家、动物防疫服务公司,做好重大动物强制免疫、染疫动物强制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二是根据全市畜禽存栏情况,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及时在河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所需疫苗,经上级审批后由疫苗厂家提供疫苗。三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杜绝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注重细节,把控流程,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是制定《荥阳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所需物资订购集体决策制度》,完善防疫公司管理制度。三是落实“三重一大”会议制度,按照工作要求和程序逐项申请、研究、通过、落实。
55.债务处理不及时,未及时缴纳原荥阳市畜牧局羊场土地转让收入土地增值税及印花税1023.426万元,产生滞纳金1988.28万元,导致大额资金流失。
整改措施:组织我单位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并认真执行《税务法》及《“收支两条线”管理条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杜绝以后出现债务处理不及时等相关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计划财务科全体人员对《税务法》、《收支两条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该问题涉及的印花税和滞纳金已缴纳,问题已处理。
56.履行监督责任不严,纠治风腐问题有欠缺。派驻监督不够深入,驻局纪检监察组局限于查阅资料检查考勤,对“三资”、惠农补贴等工作跟踪督导不够深入,对领导干部监督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政策法规、监督执纪的先进方法和典型案例,提升监督业务水平。定期组织纪检监察组成员传达监督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整体监督能力。二是丰富监督手段,除查阅资料和检查考勤外,增加实地走访、暗访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工作实际情况。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监督中发现的风腐问题线索,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题会议要求,学懂吃透文件精神,分析研判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推动农委建立农村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并推动农委出台三资管理方面制度6项、惠农补贴方面制度3项。三是约谈三资管理相关责任人,并办理惠农补贴方面案件1起。
57.2021年以来仅发现问题线索1件,处置问题线索6件,没有自办案件,未针对查处案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加强问题线索分析、调查取证、案件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定期召开问题线索分析会,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提高案件处置效率。四是对已查处的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制度漏洞。结合农业农村局的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查摆问题,落实监督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三重一大”会议监督、课题式监督等形式。二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专题会议精神,分析研判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及时召开组组会商会议,准确有效解决违法违纪、失职失责等问题界定划分。四是2024年我组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中共处理问题线索4件5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
58.以案促改效果不明显,谈话中14名干部对以案促改情况不了解。
整改措施:一是利用工作例会重新学习“以案促改”相关文件及典型案件,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提升对以案促改的认识水平。二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11次,组织中心组学习党规党纪3次,局班子成员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轮流为全局党员干部讲专题党课1次;支部书记讲党课8次。二是通报典型案例4期;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开展中层以上集中廉政谈话2次;以各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研讨交流16次。三是通过转发中纪委监委网站、清风中原、清风郑州等转发《条例》解读、典型案例等廉政信息130余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59.2021至2023年荥阳市纪委对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数逐年下降,由95.5分降为85分。
整改措施: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深入查找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责任内容和考核标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定期开展廉政检查、专项督查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2021年-2023年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考核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内容主要集中在平时,需要及时跟进报送领导班子集体责任落实情况、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二是落实每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深入剖析近期单位内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仔细梳理潜在风险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及时报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将纪律作风教育和岗位职能监督融入管理,定期开展廉政自查、专项督查等活动,2024年共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5次、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专项整治1次,开展2次集中廉政谈话、1次派驻纪检组长与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谈话。
60.开展三重一大工作不规范,2021年3月研究“和荥阳市兽康动物防疫服务公司等6家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事项,未明确具体公司名单和询价结果。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三重一大”会议制度的决策程序,收集汇总“三重一大”上会事项,加强对“三重一大”研究事项的审核、把关。二是会议记录人详细记录“三重一大”研究过程,避免缺项、漏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循 “三重一大” 会议制度的决策程序,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 “三重一大” 上会事项。在事项收集过程中,与各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全面梳理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议题。对于拟上会的事项,组织多部门进行联合审核,从合法性、合规性、必要性以及对单位整体利益的影响等多个维度进行深入分析和把关。二是明确指定了会议记录人,并对其进行了专门的培训,要求其详细记录 “三重一大” 研究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确保不出现缺项、漏项。会议记录涵盖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讨论事项、个人观点、表决情况以及最终决策结果等关键要素。同时,采用规范的记录格式和文档管理方式,对会议记录进行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阅和追溯。共完成会议记录30余次。
61.2021—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清单制定时间滞后,均为年中制定。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清单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二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科学制定年度责任清单,落实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及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周工作例会、党组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集中学习12次,党组会议集中学习2次,基层党支部开展学习4次,提升党员干部领会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二是按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全面深入地分析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针对各部门的不同职能特点,拟定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总体领导责任,包括制定整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等方面的任务;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分管科室和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
三、对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 2021年、2022年户厕改造补贴未发放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郑州市和本级财政部门申请户厕改造补助资金。二是农村户厕改造补助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到各相关乡镇。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预计2025年12月31日。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2年底已拨付2021年度户厕改造补助资金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2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二是2024年4月已向市财政递交2022年度户厕改造补助资金110.16万元资金拨付方案;2024年11月向市政府申请拨付2021—2022年度农村户厕改造配套资金429.232万元。三是2024年11月已将2021—2022年度农村户厕改造补助资金1163.712万元申请列入荥阳市级财政预算。
2.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缓慢,2021年3个精品村项目和2022年6个精品村项目目前均超期未完工,资金未及时拨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督促指导。督促乡村两级履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尽快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任务。二是尽早拨付资金。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协调资金,落实上级项目资金奖补政策,尽早拨付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预计2025年12月31日。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荥阳市2021-2022年度美丽乡村精品村项目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责任落实,常态长效推进。二是建立2021-2022年精品村项目巡察整改台账,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三是召开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会,不定期到美丽乡村项目村进行实地查看,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四是2024年11月已将2021-2022年度美丽乡村精品村项目建设资金12613.212万元申请列入荥阳市级财政预算。
3.耕地补偿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乔楼镇蔡寨村121亩严格管控类耕地发放占地补偿金不及时,欠发群众5.52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整理报账资料,把前期报账手续再审核。二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安排资金用于补发蔡寨村群众的占地补偿金。三是保持与群众有效沟通,做好群众工作。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预计2025年6月30日。
整改情况:一是对前期报账手续进行再次审核,相关手续已递交财政部门。二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等待资金支付。三是积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保持有效沟通。
4.缺乏整治耕地问题主动性。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不严格,存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目前全市有2025.14亩问题卫星图斑未核实。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督促乡镇根据问题图斑类型,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的整改计划,按照市级指导、乡镇组织、村级引导开展复种。二是涉及农业技术相关科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非粮化”问题图斑复种技术指导。三是对接自然资源局耕保科,提取相关数据图斑进行抽查。四是由具体业务科室(园艺站、农技站、产业办)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加强监管检查。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预计2028年12月31日 。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16日、11月15日分别召开非粮化问题核查整改动员会和推进会,督促各乡镇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二是8月19日,印发荥阳市“非粮化”整改方案,按照“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严管”原则,要求各级按照职责落实责任,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处理存量,坚持统筹推进、有序开展复种工作。三是积极对接自然资源部门,授权开通部分乡镇国土调查云账号,问题卫星图斑已组织人员完成核实,相关乡镇已建立“非粮化”问题台账。四是分类开展复种技术指导,将持续做好整改工作。
5.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问题跟踪督促不深入,2022年审计发现存在“非粮化”问题图斑37宗214.55亩,目前仍有35宗212.48亩未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印发《荥阳市耕地“非粮化”整改方案》,督促相关乡镇分类建立台账,分类制定措施,分类稳妥整改,引导群众积极种植粮食作物,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二是督促相关乡镇对于能够即时整改的图斑,抓紧恢复粮食种植。对于存量问题,督促相关乡镇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间,逐步引导农民恢复粮食种植。三是计划将无法整改图斑和长期整改图斑纳入以后年度高标准农田补建计划。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预计2028年12月31日。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乡镇签订了整改非粮化目标责任书,要求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决做到“非粮化”现象无新增且呈年度递减趋势,完成辖区内“非粮化”整改任务。二是按照《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荥农振办〔2022〕11号),各乡镇落实好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责任,加强土地利用监管,严禁耕地撂荒,逐步消化耕地“非粮化”存量,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增量的文件要求,8月16日召开非粮化整改推进会,印发荥阳市耕地“非粮化”整改方案,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四是加强整改工作督导,8月30日向相关乡镇更新“非粮化”整改进度工作提醒,督促相关乡镇落实责任。2024年12月10日至13日,我局组织相关乡镇对“非粮化”图斑进行现场核查,经核实已整改图斑5宗、占地14.76亩,部分整改图斑9宗、占地面积42.99亩。
6.耕地配套服务不到位,南部山区部分耕地由于缺少配套水利设施耕种不便。
整改措施: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南部山区达不到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下一步将加强对南部山区耕地情况摸排,掌握现有水利设施配套情况,对缺少配套水利设施并满足施工条件的地块,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进行项目建设,以改变现有缺少配套水利设施耕种不便的现状。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预计2028年12月31日。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5日组织召开全市沟渠联通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市包含南部山区乡镇的沟渠联通进行安排部署。二是11月20日,组织召开全市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暨沟渠联通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上级沟渠连通工作精神,对各乡镇沟渠连通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三是开展水利设施集中整治工作,对南部山区乡镇上报的需要维修的机井、地埋管、机井配套等水利设施进行了维修。目前已经完成乔楼镇东郭村、陈沟村、楚堂村和崔庙镇盆窑村共4眼机井及配套设施维修维护,完成乔楼镇蔡寨村1773.5米PE地埋管道铺设。四是计划2025年对南部山区水利设施情况进行调研。
7.建设任务未完成,2022年审计发现2019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少建面积483.05亩,目前尚未补建。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上述问题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加大项目排查力度,针对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进行核查,建立排查台账。二是2024年规划补建高标准农田500亩(补建500亩郑州市已经批复),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补建。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预计2025年12月30日。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安排和项目管理要求,荥阳市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2月7日在荥阳市政府网及时公开发布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计划。二是结合 2024年4月29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中央资金615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3000亩任务,计划将少建设的483.05亩高标准农田纳入荥阳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是7月4日中共荥阳市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荥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荥农振办〔2024〕26号),对荥阳市高标准农田的规划工作进行规范,保证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四是7月4日向郑州市农业农村局上报《关于荥阳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建计划的请示》(荥农字〔2024〕6号),将少建设的483.05亩高标准农田纳入荥阳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月26日郑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荥阳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建计划的批复》(郑农〔2024〕89号),同意2024年自筹资金增建高标准农田500亩纳入荥阳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目前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3500亩,正在做财政投资评审。
8.2021年奶牛家庭牧场升级改造项目、粮改饲试点项目等共计480.44万元未拨付。
整改措施:积极与财政局协调,尽快将剩余款项支付到位。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预计2025年12月31日。
整改情况:2021年涉牧项目资金共计480.44万元,已支付144.132万元,剩余资金已完成主管农业、主管财政市领导签批,相关手续已递交财政局等待支付。
9.2020年粪污治理项目资金超期未拨付,企业意见较大。
整改措施:积极与财政局协调,尽快将剩余款项支付到位。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预计2025年12月31日。
整改情况:2020年粪污治理项目资金555万元,已支付343.5万元,剩余资金已完成主管农业、主管财政市领导签批,相关手续已递交财政局等待支付。
10.未严格执行规定,超比例支付工程款。如2023年1月支付郑州市第二批都市生态示范园(荥阳市)建设项目(农开部分)第20标段,高山镇古洞沟村三套首部、输水管道及配套施工安装费用57.364万元,该标段合同总价81.9488万元,经荥审建报2022-76结果总价77.8056万元,70%金额应为54.46万元,多支付2.9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该标段竣工审计结果价格,在下一步支付该标段剩余工程款时,将严格按照竣工结果价格77.8056万元计算尾款。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合同内容约定时段,加强工程阶段性验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拨付。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预计2026年2月28日。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郑州市第二批都市生态示范园(荥阳市)建设项目(农开部分)第20标段由河南铭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标段合同金额81.948814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工程完工支付合同价的70%工程款,已于2023年1月15日支付工程款57.3641万元。二是该标段竣工结算审计价为77.8056万,将严格按照竣工结算审计价,支付剩余20.441552万元工程款。
11.农业农村局各类应收款共计5467.11万元,其中部分欠账单位已不存在,一些欠款个人已经去世,存在资金流失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应收账款台账;二是采取信函通知、电话联系、派人面谈等多种催收手段,对于欠款较大的数额加大清欠力度;三是对于长期拖欠、有收回可能的款项,采取法律措施,确保及时收回欠款,降低资金流失风险。针对欠款进行分类处置,对于单位不存在和个人已经去世的欠款,取得相关证明后依照《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坏账处理。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预计2025年12月31日。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应收款项台账。二是通过多种途径催收欠款,截至目前已归还本金650万元,法院正在强制执行900万元、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00万元。三是计划2025年按照《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聘请第三方公司对部分欠账单位不存在、欠款个人去世的问题进行逐一核实核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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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荥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