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8X/2025-00033
  • 荥阳市民政局
  • 公告公示
  • 2025-03-10
  • 2025-03-10
中共荥阳市民政局党组关于郑州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郑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8月9日,郑州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荥阳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提级巡察。9月25日,郑州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向荥阳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经过4个月集中整改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督促检查。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中共荥阳市民政局党组关于郑州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定完成时限。局党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先后8次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扭紧扭实整改工作发条。同时注重强化系统思维,坚持举一反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整改思想认识,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倒查工作不足,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二)党组书记组织落实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司红辉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促巡察整改工作。巡察集中整改期间,积极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听取巡察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细,整改效果常态长效;督促其他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全盘认领、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详实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销号清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对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不到位,福利中心管理不严格

1.经费开支未能系统计划、合理分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提前谋划。结合服务对象人数,年初科学制定年度经费开支计划,明确伙食费、服装费、节日开销等费用标准。二是坚持每年年初召开会议,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制定年度经费开支计划,精准使用每笔供养经费,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5年开支计划,明确伙食费、服装费、节日开销等费用标准。二是2024年12月31日,市社会福利中心召开中层科长以上会议,结合服务对象人数,针对2025年经费开支如何合理分配,研究制定2025年经费开支计划。

2.管理制度不健全,福利中心没有供养服务对象生活费使用制度、公示制度,集中供养对象零花钱发放及领取情况未公示。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分别制定《供养对象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供养对象经费公示制度》,更好的提升管理能力,做到财务公开透明。二是落实相关财务公开制度,每月上旬在社会福利中心公告栏和供养对象餐厅门口对供养对象零花钱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保障供养对象知情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5月9日,市社会福利中心制定并实施《供养对象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供养对象经费公示制度》,全面做好经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二是从2024年4月份开始,市社会福利中心对供养对象零花钱发放、每月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公示。

3.抓工作在落细落小上下功夫不够,影响集中供养对象生活质量,部分宿舍电视信号故障维修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联系专业人员上门维修视频线。二是做好日常巡检工作,建立报修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解决,保障供养对象生活质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8日,市社会福利中心联系专业人员对3号楼402,4号楼403、409房间电视视频线进行了维护。二是市社会福利中心做好每日巡检工作,通过内部维修群,及时掌握维修信息,同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4.公共澡堂防水灯大部分损坏未及时更换,存在摔伤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更换公共澡堂损坏防水灯。二是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维修工作,确保供养对象人身安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16日,市社会福利中心购置安装公共澡堂防水灯具12套。二是市社会福利中心坚持做好安全每日巡查,每周三洗澡时,安排人员提前排查解决澡堂安全隐患。

5.餐厅冷冻库故障一直未修复,楼层消毒柜闲置,存在卫生安全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餐厅冷库已达到报废年限,维修比较频繁,维修成本较大,购置两台大冰柜代替冷库储存物资。二是安排楼层员工轮流负责消毒柜使用,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餐具消毒,做好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日,市社会福利中心购置两台冰柜代替冷库储存物资。二是市社会福利中心在做好餐具卫生保洁后,组织楼层员工及时开展餐具消毒工作,做到每周至少一次全面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

6.未制定供养对象遗产处置办法,如集中供养对象靳某某去世后存折余额2214元,这笔钱没有理清归属,至今在存折中没有取出来。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集中供养特困对象遗产处置办法》。在日常工作中,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加强对供养对象妥善处理个人财产的引导,避免出现供养对象遗产无法处理情况。二是积极咨询我局签约律师和相关银行,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理清靳某某存折余款归属,妥善处置好存折余款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5日,市社会福利中心制定《集中供养特困对象遗产处置办法》(试行),正确引导供养对象妥善处理个人财产。二是经咨询律师和相关法律人士,同时结合银行相关规定,市社会福利中心于2024年10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这笔资金的归属。11月1日,经荥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依法确认这笔资金归荥阳市王村镇后殿村委会所有。11月15日,王村镇后殿村委会依据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到银行成功支取该笔资金。

7.护理专业能力不强,集中供养老人出现情绪问题时,护工无法化解情绪,采取冷处理。

整改措施:一是不定期组织全体护理员开展老年人心理护理技能培训和专业护理能力培训,提高整体护理水平和护理能力,及时化解老人情绪问题。二是安排员工参加全省养老机构高级服务人员示范培训班进行培训,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领导能力、创新意识、服务质量意识等。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30日,市社会福利中心邀请中级社会工作师对全体护理人员进行心理护理技能培训。2024年11月6日,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全体护理人员进行心理健康培训,提升心理护理水平,及时化解老人情绪。二是2024年10月,市社会福利中心安排重残护理科科长袁征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第一期“全省养老机构高级服务人员示范培训班”培训。

8.供养对象医保卡管理不规范,园民医保卡集中保管,没有制定管理制度,没有使用登记,存在盗刷风险。

整改措施:建立《集中供养对象医保卡管理制度》和《证件使用登记本》,注明服务对象姓名、证件类型、使用人签字(姓名、关系及电话)或住院就诊、使用时间、送回时间、登记人等,供养对象及其亲属需要使用医保卡时,楼层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履行好使用登记手续,并提醒使用人员用后及时退还,确保证件合规使用,避免盗刷风险。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15日,市社会福利中心制定《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医保卡管理制度》(试行),建立《证件使用登记本》,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做好医保卡登记使用、退还管理工作。

(二)殡葬服务管理缺位,殡葬改革距离群众需求有差距

9.公共服务设施管理不到位。殡葬服务中心停车场未规划停车位,未设置指示标志,办事群众停车不便。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请专业的交通规划人员对中心停车场科学合理地规划停车位。二是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在停车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场内设置方向指示牌,指引车辆有序停放。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安排专人负责停车场日常管理,确保停车场秩序井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中心园区广场,规划停车位193个。二是在停车场内,规划方向指示箭头7个,引导车辆有序出入。三是安排专人负责,维持停车场秩序。

10.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公共厕所卫生脏乱差,厕所门帘破损遮不住人,洗手池、内厕厕门等设施损坏维修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维护公共设施。对厕所门帘、洗手池水龙头进行更换,内厕厕门进行维修。二是加强公共区域管理。要求每天值班人员负责公共厕所卫生打扫,发现设施损坏及时更换维修。三是做好日常监督维护。定期对中心内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提升中心的整体形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厕所门帘进行更换,对洗手池龙头进行更换,内厕门进行维修。二是每天值班人员负责公共厕所卫生打扫,发现设施损坏及时更换维修。三是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11.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该中心6月27日7张遗体接运派车单,其中有4张审批手续不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殡仪车驾驶员服务规范》,严格落实殡仪车出车审批手续。二是遗体接运车辆需保持车辆整洁,外出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文明行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1日,组织殡仪车驾驶员学习殡仪车驾驶员服务规范,再次强调出车前要完善出车审批手续。二是定期打扫、洗刷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

12.乡村公益性公墓宣传发动不到位,各乡镇公益性公墓群众认可度不高,墓位使用率低,现有墓位1345个,仅使用66个,有7个乡镇使用率为0。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政策宣传、说服教育等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将逝者骨灰安葬公益性公墓,提高使用率。二是深入乡镇宣传公益性公墓,倡导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引导群众使用公益性公墓,提高使用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政策宣传、说服教育等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将逝者骨灰安葬公益性公墓,目前全市已使用212个墓位。二是积极协调财政局,完善我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以提升公益性公墓使用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

13.创新意识不强,殡葬改革方法不多,群众不认可不接受,如“云祭祀”发展缓慢,民政局至今未建立网上祭祀平台。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推动殡葬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为群众提供网上祭扫、云祭扫等服务。二是在中元节、清明节等传统祭祀节日向殡葬服务机构下达工作通知,指导服务机构开展“鲜花换纸钱”、网上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殡葬新风。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殡葬服务机构加大宣传文明祭扫,主动为群众提供集体共祭、代客祭扫、网上祭扫。二是2024年8月12日、10月25日向乡镇、街道、殡葬服务机构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中元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寒衣节祭扫的通知》,各殡葬服务机构主动为群众提供集体共祭、代客祭扫、网上祭扫。

(三)落实惠民工作不细不实,群众权益保障不到位

14.自查问题浮于表面,截至2024年5月,民政局只排查出4条问题,如福利中心老人宿舍电视无信号、群众在殡仪馆需要协助主持告别仪式等,各乡镇街道民政工作排查问题为0,经巡察之后才陆续排查出31个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以“殡葬改革-革除陋习、移风易俗”为主题,解读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移风易俗知识,加强宣传我市的惠民殡葬内容。二是加强督导检查。深入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深层面查找原因,完善措施。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8月20日至8月30日借助我局开展民政政策宣讲走进乡村活动,以“殡葬改革-革除陋习、移风易俗”为主题,解读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移风易俗知识,加强宣传我市的惠民殡葬内容。二是根据发现的问题,深层面查找原因,制定《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

15.对困境儿童救助工作重视不够,协调不积极,救助金发放不到位。未充分考虑困难儿童的现实需求,生活养育金欠发8个月,涉及1780人次,共计17.8万元;孤儿助学金欠发5个月,涉及65人次,共计6.5万元,影响了困难儿童正常生活。

整改措施:一是抓思想建设,求意识增强。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领导班子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政治站位上对困境儿童工作重视再增强。二是抓立行立改,求整改实效。立足问题根源,找准问题成因,从解决实际问题着手,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迅速安排资金,对未发放到位的儿童对象救助金予以补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8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二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迅速安排资金,于2024年6月28日补发困境儿童生活养育金共计17.8万,于2024年7月10日补发孤儿助学金共计6.5万。

16.人员死亡信息比对不及时,造成补贴多发,如乔楼镇聂姓群众多发7个月高龄补贴1400元、高村镇一群众多发10个月高龄补贴1000元。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荥阳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惠民政策精准化管理的通知》,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及时动态调整,应退尽退。二是及时追缴乔楼镇聂姓群众多发7个月高龄补贴1400元、高村乡一群众多发10个月高龄补贴1000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0日印发《荥阳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惠民政策精准化管理的通知》,各乡镇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二是及时追缴涉及多发的2400元高龄补贴资金。

17.人员死亡信息比对不及时,造成补贴多发,如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2021年以来共多发18760元,涉及68人。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荥阳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惠民政策精准化管理的通知》,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精准发放。二是针对2021年以来多发18760元,涉及68人,及时进行追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0日印发《荥阳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惠民政策精准化管理的通知》,各乡镇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二是2024年10月,及时追缴涉及多发的1876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18.不重视民政业务培训工作,顶层设计不够,没有针对乡镇民政干部制定统一培训计划,未对新换岗的乡镇民政干部进行补训,导致工作人员政策业务不熟,群众办事时“多头跑、来回跑”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民政系统业务培训计划工作方案,对全市各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集中培训一次,提升业务素质,指导开展日常工作。二是根据政策调整,由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重点业务科室不定期组织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线上或线下),原则上一年不少于两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12日制定《荥阳市民政局2024年度民政系统学习培训工作方案》,8月19日—9月2日对全市各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二是协调业务科室组织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线上或线下)。4月26日召开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会,5月23日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培训会,7月8日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10月18日召开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培训会,10月30日召开“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专题培训会,通过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能力素质。

19.道路命名不规范问题长期存在,影响群众生活,如豫龙镇境内两条道路都标识为“桃贾路”,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法规。召开地名工作业务会议,学习地名法规,树立地名规范观念。二是发挥地名协商机制作用。充分利用地名联席会议形式,集思广益,共商地名,杜绝决策失误。三是联合有关单位对市政道路“桃贾路”进行调查,拟定新的路名,报荥阳市政府申请更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3次召开相关单位整改工作业务会,学习地名法规,树立地名工作一体化观念,避免部门间各自为政。二是发挥地名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共商、共议、共同整改。三是8月9日,完成桃贾路更名飞凤路的调查、审查工作,报荥阳市政府批准发文。

20.金地格林小区前街道未命名,影响群众办理落户和就近入学。

整改措施:一是宣传《地名管理条例》。积极主动走基层,面向群众宣传地名法规,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地名工作积极性。二是主动牵头联合相关单位调查主城区已建成尚未命名道路情况,报荥阳市政府批准命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16日,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二是8月9日,在新生入学前完成金地格林小区道路命名前的调查、审查工作,报荥阳市政府批准发文,为群众入户解决实际问题。

21.市民郭某自2023年10月起,多次投诉其父母位于高村乡陵园的墓碑附近地面塌陷问题,6个月后才得到妥善处理。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协调处置力度。群众郭某购买的为非法墓地,在初次接到投诉时,已及时向分管市领导汇报,积极协调城管、公安等部门协助处理,因非法墓地责任人不积极,多次联合属地相关政府协调后,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二是持续畅通投诉渠道。加大对涉及非法墓地群众投诉问题的解决力度。由主管副市长牵头,形成北邙陵园及周边非法墓地遗留问题解决方案,解决群众已购墓位如何处置的矛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属地高村乡政府多次与墓地负责人协调,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二是按照2024年10月14日形成的《关于荥阳市北邙陵园遗留问题工作推进会议纪要》(荥政会纪〔2024〕24号),由荥阳市北邙陵园的经营主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切实解决遗留问题。

22.个别民政窗口办事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群众不满意,如2023年2月群众投诉反映婚姻登记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态度差。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郑州市民政局举办的婚姻登记知识业务培训,并在婚姻登记大厅内公开办事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加强监督考核。结合《荥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细则》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考核,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整改期内,郑州市暂未举办婚姻登记知识业务培训,为提升业务水平,12月16日婚姻登记处自行举办婚姻登记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业务知识及礼仪方面内容,提升服务质量,自巡察整改以来,充分利用评价仪器征求办事群众满意度,目前满意度100%。11月25日,群众魏某在办理异地补证业务中,登记处积极协调外地市兄弟部门,帮助解决补领婚姻登记档案,群众非常满意,写下感谢信。二是婚姻登记处强化服务意识,在2024年第三季度政务服务大厅“三亮三比”活动中,荣获红旗窗口称号。

23.2024年7月4日,发现高村乡办事大厅民政窗口2名工作人员均不在岗。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AB岗工作制度,AB岗人员因事离岗时,及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顶岗开展服务,满足群众办事需求。二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群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AB岗工作制要求,及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顶岗开展服务,满足群众办事需求。二是在办事大厅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目前暂未接到群众投诉举报。

24.政策主动宣传不够,方法单一、群众覆盖面窄,如在荥阳市行政服务大厅宣传栏未见民政方面的惠民政策宣传,走访过程中了解到,部分群众对高龄补贴惠民、困难救助政策不了解。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打造市政务公开网民政版块,通过线上途径宣传民政政策、工作动态、活动信息、特色亮点等内容,全方位呈现民政风采。二是每年开展一次集中的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制作民政政策手册、宣传页,现场为群众解疑释惑、纾解民意,提升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和谐向上的舆论氛围。三是开展“敲门入户送政策  惠民救助暖人心”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宣传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惠民政策,逐步让政策知晓率不留死角。四是在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及各民政服务办公场所设置热线电话公示板、摆放民政政策宣传手册和宣传页,方便群众了解政策,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使有需求的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打造市政务公开网民政版块,及时更新民政政策、民政服务机构信息、殡葬服务公告公示及部门新闻。二是2024年3月印发《2024年“民政政策进万家 惠民服务暖人心”主体宣传月暨慈善宣传活动方案》,3月-6月开展活动;制作民政手册、宣传页,活动现场为群众解疑答惑。三是开展“敲门入户送政策  惠民救助暖人心”活动。4月29日在郑州市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活动上宣传残疾人福利政策,6月20日养老服务科到小区为群众宣传养老服务政策。四是局机关及1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置热线电话公示板,摆放民政政策宣传手册和宣传页。

25.未依据救助对象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提供精准及时救助,如乔楼镇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王某某身体已经好转,未及时按照自理能力调整护理补贴等级。

整改措施:一是依据《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切实做好城乡低保、特困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工作。二是印发《荥阳市民政局2024年城乡低保、特困复审工作实施方案》《荥阳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惠民政策精准化管理的通知》,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开展低保、特困复审工作,整治城乡低保“应退未退、应调未调”和特困人员护理等级未及时调整问题。三是加大对各乡镇(街道)监督指导力度,依托核对平台,定期对在册人员发起专项核对,结合核对反馈结果及时对疑点信息进行排查,对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及时清退,确保救助对象有进有退动态管理。四是加强村(社区)长期社会救助对象公示的监督,持续开展入户抽查工作,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把政策宣传、培训、公示监督与入户抽查工作相结合,做到监督抽查、宣传培训齐头并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城乡低保、特困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2024年6月对王某进行护理评估,并于7月调整到位。每月结合救助对象实际,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印发《荥阳市民政局2024年城乡低保、特困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保特困复审工作。三是11月初对在册低保对象发起专项核对,结合核对反馈结果进行排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退出,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调整及时到位。四是持续开展新增对象抽查和社会救助长期公示监督,每月开展入户抽查,同时就救助政策进行入户宣传。

26.困境儿童巡访制度落实不好,西张寨村和槐西村仅在2017建卡时有一次巡访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措施。组织召开“荥阳市民政局困境儿童巡访制度推进会”,研究加强困境儿童巡访工作的可行性办法,集思广益,促进困境儿童巡访工作不断完善提升。二是制订工作方案,建立长效督导机制。从解决问题着手,在强化监督指导上下功夫,注重工作方法方式的可行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提高对基层工作的深入关注,与时俱进指导基层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经专题会议会商,已达成合理化可行性工作措施。二是2024年10月11日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并下达乡镇基层,持续进行实施。

27.村级政务公示不及时、不规范,槐西村公示栏公示的2月份内容,西张寨村无账目公示。刘河镇小寨村低保公示不到位,公示期未过就被风吹走了公示栏。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村务公开指导力度,规范村级财务、政务、事务公开事项,明确各类村务事项公开时间,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管理监督,不断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二是针对槐西村公示栏公示的2月份内容,西张寨村无账目公示,刘河镇小寨村低保公示不到位,公示期未过就被风吹走了公示栏等问题,强化督促,限时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荥阳市村务公开示范村标准,明确公开载体、内容、时间等,指导规范村务公开工作。二是要求三个村限期整改,及时更新长期内容,一季度更新一次;随时公开内容,七天后及时进行收回;账目报表由三资办提供,季度初公开;重要财务收支,按月公开到位。同时加强公示期间管理,出现内容丢失、缺失,及时补充公示,保证公示内容足期公示。

28.荥阳市救助站未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夜间值班电话设置呼叫转移,值班人员不在位。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市社会福利中心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将救助站值班室设在荥阳市社会福利中心办公楼一楼。正常工作时间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保持救助电话畅通。其他时间,福利中心安排正式员工在办公楼值班室值班,及时接听救助电话,按要求处理相关事务。二是完善制度。制定《救助管理站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夜间值班电话设置呼叫转移,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4年7月12日,荥阳市救助管理站已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室设在市社会福利中心办公楼一楼。值班电话0371-64658568。二是2024年7月12日,荥阳市救助管理站制定值班制度并悬挂上墙,确保人员在岗在位,禁止电话设置呼叫转移。

29.值班记录不规范,处理结果没有标注时间节点,部分值班记录要素不全;带班领导调班不规范,当日实际带班领导与值班表登记不符,未见相关报备手续。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有关做好值班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二是完善制度。修订值班制度和值班记录本,强调严格履行三级带班制度、调换班逐级报备和履行手续、值班记录要素齐全,做到有章可循。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1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向全体班子成员、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传达学习市政府关于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的通知、市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关于防汛期间相关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知、民政局应急预案、局值班制度等文件精神,会后各科室、二级机构分别组织人员传达会议精神。二是严格履行三级带班制度。局党组要求带班领导带头遵守局值班制度,做好值班期间各项工作;更新值班安排表,明确了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重新制定值班记录本,明确记录来电来访内容、时间和处理时间、结果。

30.未完成上级工作目标任务,居家养老工作推进缓慢。未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未能提供上门服务,未能实现2022年底前“养老不离家,服务送上门”的规划目标。

整改措施:依托“郑州市智慧养老平台”,与我市“荥阳市民生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合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数据采集80岁高龄津贴信息、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60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等,与平台所具备的紧急呼叫、信息管理、需求对接、绩效评估等功能相结合,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和养老服务供给的深度融合。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依托“郑州市智慧养老平台”,与我市“荥阳市民生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合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和养老服务供给的深度融合。

31.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进展缓慢,2021年提出完成1000户适老化改造要求,截至目前只完成200余户。

整改措施:一是集中招标。通过集中招标工作确定改造施工公司,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开展评估,对符合条件的15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评估,对不符合改造条件的家庭予以剔除,确定1000户改造服务对象。三是督察检查,通过实地查看方式,对施工改造全过程进行督察检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集中招标工作确定改造施工公司,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对符合改造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逐一评估,确定改造内容。三是对适老化改造过程通过实地查看方式进行全过程督察检查。

32.经费管理缺少制度规范,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未建立财务、资产、预算、合同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有章可循。二是建立财务、资产、预算及合同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以规范各项经济活动。三是组织员工进行制度培训,提高对规章制度的认识和执行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二是2024年8月制定财务、资产、预算及合同内部管理制度。三是组织科室人员学习财务制度,提高认识和执行力。

33.审批流程不完善,慰问资金审批表中无慰问对象姓名,如2021年7月支付慰问资金755.8元,未见病号名单。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确保资金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内审部门,定期对慰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科室人员学习财务制度,提高认识和执行力。二是11月20日内审人员进行慰问审批业务进行专项检查。

34.慰问物资管理混乱,2024年端午节慰问困难群众剩余物资,在社会救助科档案室随意堆放,没有制作入库台账。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慰问物资管理。结合实际谋划慰问活动,建立出入库台账,提升管理水平。二是结合节日慰问活动,及时将剩余慰问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制作出入库台账,完善相关资料。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物资入库台账、物资慰问出库台账。二是在中秋节期间,开展困难群众慰问,及时将剩余慰问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完善出入库台账。

35.资产购置审批不严格,购置物品前无审批手续,如:2021年7月购置电脑,8月购置碎纸机及音响一套,共计1万元,未见资产购置审批表。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审批流程。确保每一步审批都严格按照既定程序执行,避免任何形式的简化或跳过环节。二是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资产购置审批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建立固定资产内控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管理有制度可循。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制定固定资产内控制度,规范固定资产审批流程。二是2024年12月9日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文件。三是2024年8月,建立国有资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四)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刻,履行“两个责任”不力

36.未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相对固定未随机选择,2022年和2023年双随机检查对象重复率为30%,部分检查结果未公示。

整改措施:一是梳理养老、社会组织等民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荥阳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将检查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二是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024年按照检查计划抽查备案在册的养老机构和社会组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荥阳市民政局印发《荥阳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按照文件要求,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并于2024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集中开展执法监督检查,12月16日在政府网站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二是按照计划,2024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抽查10家社会组织。

37.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全局(含二级机构)194人,持有执法证人员10名,占比5%。

整改措施:执法证数量受制于我单位11名行政职数,积极动员培育有能力的同志参与司法局统一组织的执法人员考试,充实执法力量,健全执法队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荥阳市民政局有9名执法(监督)人员,已积极动员2名同志参与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证考试,目前已完成考试,等待司法局颁发证书。

38.2021年以来没有系统性进行执法培训,执法能力欠缺。

整改措施:制定荥阳市民政局执法培训计划。邀请局法律顾问范宽云律师等法律专家,结合民政执法实际需求,每年至少组织执法人员开展2次民政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民政系统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8月23日,组织局法律顾问,围绕《行政处罚法》为执法人员和局工作人员开展法制培训讲座。

39.在2022年执法检查过程中没有做到持证执法,多次出现2名无证人员执法检查。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培训,严格持证执法。二是按照《荥阳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23日组织局法律顾问,围绕《行政处罚法》为执法人员和局工作人员开展法制培训讲座,强化执法人员素质。二是印发《荥阳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按照文件要求,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并于2024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集中开展执法监督检查,12月16日在政府网站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40.没有按照规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2年党组仅有一次专题会议研究。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按照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制定责任清单,制定荥阳市民政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2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全面从严治党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41.谋划、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几乎为零,2021年以来党组未制定下发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谋划没有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谋划。年初制定荥阳市民政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总结工作。每年在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谋划中列入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荥阳市民政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要点》,对2024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基调。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二是2024年度总结和2025年工作谋划中,体现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

42.压力层层传导不够,2021年以来局党组没有与局属二级机构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原有与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基础上,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一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强化督导力度。机关纪委加大日常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力度,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责任落实落地。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与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机关纪委以殡仪馆乱收费整治为切口,每半月到殡仪馆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收取办事群众“白包”。

43.学习贯彻省委指示不力,未对2023年9月《楼阳生同志在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研究,仅安排养老科科长阅办。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及时学习贯彻省委指示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有关工作。二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学习2023年9月《楼阳生同志在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开展研讨交流,谋划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学习贯彻省委指示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有关工作。二是10月28日,在党组会议上学习讨论《楼阳生同志在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

44.调查研究不深入,党组未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党组成员未结合民政工作和职责分工拟定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打好调查研究理论基础。二是制定党组年度调研计划,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分工职责进行专项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0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二是制定《荥阳市民政局关于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计划》,党组成员按照计划要求,撰写调查报告。

45.“三重一大”制度坚持不好,部分项目建设在会上未明确表态,如福利中心提升改造、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建设、民政局职工之家建设。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学习。组织党组成员深入学习《荥阳市民政局关于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二是严格落实相关集体决策议事程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8日,党组班子集中学习《荥阳市民政局关于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二是2024年10月12日,局党组召开“三重一大”会议,严格按照议事决策要求,党组成员逐一表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

46.2021年以来,单位工作总结及领导班子述廉述职报告,均未提及巡察整改相关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全部列席,强调巡察整改内容重要性,提高工作认识,加强自身要求。二是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纳入2024年度单位工作总结及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8日,党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巡察整改工作思想认识,按时完成整改。二是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纳入2024年度单位工作总结,班子领导将分管巡察整改情况纳入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47.2021年荥阳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共有28个问题,还有调查研究、党组议事决策、低保补助多发等3个问题边改边犯,2024年5月份以来又检查出9名低保人员因家庭收入增加已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涉及低保金应退未退。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调查研究、党组议事决策、低保补助多发等3个边改边犯问题,纳入本次整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真改实改、改出效果。二是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党组成员按照计划开展调查研究。三是学习《荥阳市民政局关于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四是对在册低保特困对象进行专项核对,确保救助对象有出有进,及时动态调整,杜绝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负责对3个边改边犯问题列入巡察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制定《荥阳市民政局关于领导干部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计划》,党组成员按照计划要求,撰写调查报告。三是10月28日,党组班子集中学习《荥阳市民政局关于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四是2024年11月初对在册低保对象发起专项核对,结合核对反馈结果进行排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退出,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调整及时到位。

48.机关纪委功能弱化,2022年8月机关纪委成立以来,未以机关纪委名义开展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谈话中了解到,部分干部职工甚至不知道设有机关纪委,不知道机关纪委书记是谁。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机关纪委职能。规定机关纪委的职责范围,明确机关纪委人员,切实发挥机关纪委内部监督检查功能,确保机关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关键作用。二是开展廉政教育和督导检查。针对党纪党规学习研讨、廉政教育基地实地学习、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机关纪委职能及机关纪委人员。二是在机关党委指导下,机关纪委组织开展了社保领域典型案例以案促改。

49.日常监督薄弱,派驻纪检组2024年上半年仅有组长1人在位,多以检查干部在位情况为主。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派驻组人员力量,补充一名正式人员和辅助人员。二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在平时和节假日查作风纪律、重点工作进展、党风廉政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做好廉政教育,防微杜渐,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阵地。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份以来,派驻组增加一名政务辅助人员吴莹莹,补充派驻组人员力量。二是2024年8月份至9月份集中实行每周至少1次不定期检查工作纪律,登记监督检查问题报告表,做到监督常态化。11月6日,纪检组全体同志到市民政局查看民生实事工作情况,逐一查看工作资料,要求民政局加大工作力度,移交问题线索,坚持案件开路,加大工作步伐,按照时间节点必须报送问题线索。

50.靠前监督不够,对福利中心、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监督欠缺,未能及时发现违纪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监督首责,主动靠前监督,加大对福利中心、殡葬事务中心监督力度。二是强化重点监督。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加强监管监督。三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同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监督守责,9月20日,纪检组到福利中心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座谈交流、实地察看等方式监督了解救助管理站的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的救助流浪乞讨儿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主动靠前监督,11月6日,对市民政局群腐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查看福利中心、殡葬事务中心整改情况;加强监督力度,11月7日,参加2024年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听取2024年度全市救助管理工作情况和今冬明春我市“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工作。二是加强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中心等重点岗位的监督,11月2日,到养老助餐点宁山社区食堂实地查看助餐点建设情况。三是对民政局个别同志,因未能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导致他人利用个人信息,涉嫌违规办企业行为进行了约谈,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对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主动协调不够,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广不力,城区无墓可用,农村有墓不用。荥阳市城市公益性公墓2019年开始规划建设,上级拨付专项资金8000万元,因本级匹配资金拨付缓慢,目前尚未完成土地报批手续和征地补偿资金赔付,项目还未开工建设。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公益性公墓情况,请求给予支持。二是积极协调财政局支付土地征用补偿和压覆矿的地质勘查、探矿等成本价值赔付,资源规划局组卷报批用地手续,尽快开工建设。

整改结果:未完成(预计2025年12月)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8日市委常委会听取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汇报,汇报了目前进展情况及本级资金需求问题。二是积极与财政局协调争取资金支持,尽快开工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1-64650566

邮政地址:荥阳市康泰路31号市民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4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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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荥阳市民政局党组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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