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4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4号)要求,经申报资料审查、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讨论,拟认定荥阳晔璞职业培训学校的无人机驾驶员(五级、四级)专业为荥阳市就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任何单位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
监督电话:602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