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185/2025-00105
  •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告
  • 2025-09-16
  • 2025-09-16
  • 2025-09-16
  • 2025-09-21
荥阳市2025年第三批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要求,结合荥阳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且已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面试及体检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及面试时间: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19日

2.体检时间:2025年9月20日--2025年9月21日

3.报名地点:见附件1荥阳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职位表

4.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3、6、7、10页);

(3) 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底色不限);

(4)本人常住地乡镇、街道人社服务机构出具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推荐函》。

各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自行组织体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审核公示

用人单位于2025年9月22日12:00前把拟聘人员报名资料报送市人社局就业服务科(602室),审核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将在郑州市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务派遣,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被录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按荥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解聘时无经济补偿(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附件1:荥阳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职位表

附件2: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