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荥财预字[2025]1号文件,下达2025年荥阳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50万元。本次共分配资金3150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县级资金3150万元;
二、分配原则
一是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情况和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确定。
二是根据我市脱贫村和原非贫困村实际情况和需求提出申请,安排项目。
三是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综合考虑提出分配方案。
三、资金分配情况
(一)县级资金3150万元,其中分配集体经济项目120万元,基础项目664万元,产业项目1593万元,其它项目110万元,项目管理费6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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