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与市文物局核实确认,乔楼镇张村庙等6处历史建筑,已被依法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根据《河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历史建筑被依法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不可移动文物的,自公布之日起按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和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退出历史建筑名录,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备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撤销乔楼镇张村庙等6处建筑的历史建筑称号,并按照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管理。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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