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093046X/2025-00054
  • 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公示
  • 2025-11-20
  • 2025-11-20
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撤销6处荥阳市历史建筑称号的通知

经我局与市文物局核实确认,乔楼镇张村庙等6处历史建筑,已被依法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根据《河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历史建筑被依法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者不可移动文物的,自公布之日起按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和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退出历史建筑名录,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备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撤销乔楼镇张村庙等6处建筑的历史建筑称号,并按照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管理。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65007733

联系地址: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101室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