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88X/2017-00139
  • 荥阳市民政局
  • 综合,通知
  • 2017-05-12
  • 2017-05-12
  • 通知
  • 荥民〔2017〕33号
荥阳市民政局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局各二级机构,机关各科室:

  现将《荥阳市民政局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荥阳市民政局

                                           2017年5月12日


荥阳市民政局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十一届郑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荥阳市纪委关于印发<荥阳市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荥纪〔2017〕33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局二级机构和机关开展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针对扶贫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严肃查处一批涉及专项整治内容的违纪案件,认真分析查找形成问题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通过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战顺利推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执法不公、欺压百姓的行为,重点向基层倾斜,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资产资金管理方面。骗取套取、贪污侵占、挪用、私分支农救灾、低保等专项资金、公有资产;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坐收坐支,私存侵吞私分公款,乱发补贴;私自出租、发包、出售、处置公有资产,借出租、变卖公用资产之机为个人谋利。

  (二)事项办理方面。一是利用职务影响在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等问题;二是不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实施重大事务和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将监督组织形同虚设;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等问题。三是在贫困对象认定、低保户认定、受灾群众认定等事项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问题。

  (三)工作作风方面。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从2017年5月 5日开始至 11月5日结束,共6个月时间,分为四个阶段推进,各环节可交叉进行。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要对照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根据本部门涉及的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活动。

  (一)自查自纠。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要集中开展自查整改,紧紧围绕治理内容,排查本部门存在的问题,针对不同岗位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写出整改报告。有关问题清单、整改报告于6月20日前报局纪检监察室。

  (二)监督检查。局纪检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采用走访群众、明查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

  (三)案件查办。1、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收集社会舆情,群众意见建议及信访举报。2、局纪检组要从自收信访举报件中筛选此类案件建立专项台帐,运用“四种形态”分类进行处置。3、要切实落实实名举报人反馈工作相关规定,对匿名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办理结果。

  (四)建章立制。要注重从制度上查找涉及专项整治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发生的原因,研究治本之策,切实把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起来,以制约和监督基层权力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于10月10日前报局纪检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发生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严格责任,运用有力措施抓好落实,以硬作风完成硬任务。

  (二)注重质量,突出查出。一是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局纪检组要严肃查处,优先安排部署,优先调查核实。二是突出解决问题、群众满意,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准确作出处理。对于反映问题不实或者按照现行政策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向群众讲清政策、说明情况,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对疑难复杂问题,也可采取信访听证等办法办理,依靠群众化解矛盾。

  (三)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一是局纪检组将适时选取专项整治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二是认真落实工作纪律,遇到为办案人员说情打招呼、干预办案的,要坚决拒绝、抵制,并及时备案。对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三是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问题应发现没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遏制和解决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领导严肃问责。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