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417/2017-00266
  •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 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7-01-20
  • 2017-01-23
  • 意见
  • 荥交〔2017〕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度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荥交〔2017〕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度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趋好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面维护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水平,为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实现“安全风险清晰可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应急救援科学有序、控防体系运行有效”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道路运输安全

1、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准入标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法人承诺制”落实到位。明确道路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

任人的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并有效开展工作。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目标管理,并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措施。

2、确保营运车辆监督管理到位,运行安全。严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准入标准,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做好车辆检测记录。营运车辆的安全装备、技术状况和消防设施符合国家规定,车况保持良好。营运车辆上明确张贴、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道路运输企业要真正承担对所属全部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职责,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

3、确保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规范安装、正常运行。“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卫星定位装置要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制定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相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实行全天值班,确保车辆时时在线,并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营运车辆违章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确保维修企业管理到位、运行安全。严格维修企业安全准入标准,督促全市各维修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项管理人员,按时召开安全例会,做好安全培训,现场消防设备要齐全有效。提高维修服务质量,避免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严厉打击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

5、确保驾培企业管理到位、运行安全。严格全市驾培企业安全准入标准,督促全市各驾培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项管理人员,按时召开安全例会,做好安全培训,现场消防设备要齐全有效,督促企业做好教练车年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驾培经营的违法行为。

6、确保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管理到位。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严格“三品”检查,规范报班登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相关规定落实到位。要设立举报台及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并有专人值守,负责接受旅客投诉监督。

(二)公路交通通行安全

1、加强对公路交通的安全监管。要落实监管责任,按规定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不良地质等重点路段防范措施到位,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要及时配备更新,并保持完好。要建立所辖路段日常巡查养护制度,加强路段巡查,及时处置路面病害和洒落物,完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2、加强对公路桥梁的安全监管。要对管养范围内全部大型桥梁、特殊结构桥梁和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桥梁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桥梁技术档案。国省干线辖区内路面桥梁实行全方位24小时不间断监控,确保各项职责落实到位。县乡道路辖区内路面桥梁要建立桥梁养护制度,全面落实桥梁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每座桥的管养以及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和管护负责人,采取更加严格的日常巡查管护措施。对发现的影响通行安全的危桥要按照“随发现、随整改”的原则,立即进行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限行禁行、现场值守等防范措施。

3、加强路面养护作业安全。各道路养护单位要严格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制定安全保障方案,科学设置养护作业区,规范摆放限速避让警示标志,加强交通疏导,保证车辆安全通行。要做到巡查到位,养护及时,修复快速,警示规范,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应急预案完备,应急保通工作措施得力,确保公路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公路畅通。

(三)交通工程建设安全

切实加强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以“平安工地建设”为标准,全面排查治理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隐患:

1、加强施工驻地安全管理。各施工工地、生活区、作业区和预制场地选址要符合安全要求,做到分开设置、严密围挡。预制板房及其它建(构)筑物要按规范施工,并采取加固措施。要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开辟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施工现场要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设备要建立管理台账,并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施工机具要严格按规程操作,无违章行为发生。组织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

3、加强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新招、转岗以及复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技能,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针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要建立健全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四)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严格水路运输企业安全准入标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渡口、码头、船舶的安全监管。

1、持续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抓好“四季七节”特殊日期现场监管工作,围绕“元旦”、“春运”、“五一”、“汛期”、“安全生产月”、“中秋”、“国庆”等特殊时段,组织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2、严厉打击水上交通非法、违法营运行为。依据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活动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船舶无证、驾驶人员无照、船舶无标识)从事运输活动。摸清辖区内“三无”船舶底数,加大对“三无”船船专项整治力度。确保辖区水域船舶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3、加强辖区渡口、渡船、渡运安全管理。按照《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配齐消防设施和救生衣,坚决取缔未经审批、非法渡运的渡口。严禁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渡运;严禁渡船随意停靠(非法渡运码头)、船员无证驾驶、渡船超载运输;严格执行渡船航行、禁航、限航规定。

4、加强浮桥营运管理。认真落实《河南省浮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辖区内浮桥的日常巡查,严禁浮桥非法营运,严禁无证浮桥进行营运。禁止营运客车、超过浮桥限定吨位的车辆、超限超载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通过浮桥。

四、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切实细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按照意见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局属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三)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对监管企业及管辖区域进行不定期、随机检查,绝不留死角,并建立巡查台账、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影像资料,发现安全隐患等问题要及时处置,及时整改,对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及时整改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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