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1185/2026-00033
  •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通知
  • 2026-03-13
  • 2026-03-13
  • 2026-03-13
  • 2026-12-31
关于开展荥阳市2026年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及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扎实做好荥阳市就业促进民生实事工作,推动就业见习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就业服务保障能力,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5〕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开展荥阳市2026年度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市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及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申报见习单位。重点吸纳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规模较大、经济社会效益较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单位作为见习单位,对其中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应优先吸纳。

二、征集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二)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见习管理工作,按照见习人数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一带三)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带教老师应为本单位参保职工,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带教工作;

(三)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且有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能够按月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要求;

(六)社会信誉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等公共信息平台查询近2年内无未处理的失信记录。

申请前12个月内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或申请时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尚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单位,不予认定为见习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二)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三)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附件2);

(四)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请

通过就业服务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纸质材料。(网址: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

申报流程:单位事项—法人登录注册—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确定—网上办理依次填报提交。)

(二)资料审核

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用人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三)考察评估

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申请单位,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提出考察评估意见(《就业见习单位考察评估表》见附件3);

(四)公示认定

根据考察评估意见,将拟认定见习单位名单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发文确认。

见习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见习单位审核认定程序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评估。评估合格的保留其见习单位资格,继续组织实施就业见习;不合格的取消其见习单位资格,对见习期未满的见习人员,见习政策执行至见习期满。

五、补贴标准及工作要求

就业补助资金按照实际完成见习人数和见习时间向见习单位支付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人员数量占总见习人员数量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见习单位最终认定结果将在荥阳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咨询电话:0371-60253757。

附件:

1、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2、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

3、就业见习单位考察评估表

主办单位: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荥阳市索河路71号 邮编:4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