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遴选人”)现就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荥阳市广武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购置救护车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响应。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荥阳市广武中心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购置救护车项目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
3. 技术参数及响应文件要求:详见附件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质保期:救护车整车质保3年,6万公里;医疗舱医疗设备质保1年;
二、询价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7.供应商所投医疗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响应时间截止日期之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询价原则
1. 公开透明原则:询价信息、流程、结果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符合资格的响应方一视同仁,严格按照既定标准进行评审。
四、报名相关要求
1. 需提供“二、询价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4日12:00至2026年4月17日中午12:00(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送达、未按要求装订或资料不全的,遴选人将予以拒收。
(三)报名地点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五楼510室(地址:荥阳市荥泽大道与繁荣街交叉口往北200米路西)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651958
监督:贾先生
监督电话:0371-64651957
五、询价流程
1. 报名及资料审核:遴选人对响应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获得参与询价会议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 询价会议:响应方需派授权代表参加询价会议,现场提交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质量保障措施、运输方案等),并进行现场陈述及答疑。
3.询价须知:对通过“报名相关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电话通知前来参加询价会议,携带资料为:根据询价公告中附件“询价文件”制作完成的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
4参会时间、地点:2026年4月17日下午3点,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5. 综合评审:遴选人组建评审小组,按照询价原则对响应方进行资格后审并综合打分,根据得分排名确定中选公司。
6. 合同签订:遴选人与中选公司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其他事项
1. 响应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列入遴选人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项目工作。
2. 响应方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询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遴选人不向任何响应方收取及支付任何费用。
3. 本公告由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若有未尽事宜,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
特此公告。
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